第三十六节 失败的报复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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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以真赶到如梦酒店的时候,时间已是晚上九点多。其实他八点左右就到了,却在天桥上徘徊了很久。他表层的人格告诉他,他这么做是在等待时机,等待人流较少的时候,以免被他人看到。但内心深处的路以真却发出不屑的冷笑,他说:有什么分别呢?被人看到和不被人看到,结果不都是一样的么?反正到完成之后,你是一定会去自首的吧?就算不去,警察第二天也一定会找上门来的吧?

  只不过这样一来,就再也没法和水菁……

  表层人格叹息着。

  里层的人格耸了耸肩:别骗自己了。你一直都在对自己说,说你只是想协助警方办案,以此来给简如薇一个交待。但我太了解你了,还有谁能比我更了解你呢?你从来都是这么冷血的人,像是一条毒蛇。从一开始,你的心里就很清楚,如果被你找到了那个凶手,你一定是打算亲手了结他。你丢掉照片后的那个瞬间,那时所展现出的才是真正的你。所以那天晚上在殡仪馆里,你明知道对方是那么凶残的家伙,却没有丁点逃走的打算,你很了解自己要做什么。这和你与简如薇之间感情多好多坏都无关,只不过是一种强硬,一种固执。对,你固执地认为,那个家伙杀人和你有感情的女人,你就必须去和他拼命。所以你才没有回复水菁的信息,因为你早就知道自己落不得什么好下场,所以你才不想把她牵扯进来。

  “那又怎么样呢?”路以真发出了声音。

  是啊,那又怎么样呢?纵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那又能如何呢?他能阻止自己吗?如果能的话,刚才他就不会带上刀子,此刻也不会站在这里了。

  不是因为他想要去做,而是因为他必须去做。

  因为他是路以真,因为这就是他的执着。

  在过去的生命里,路以真从未做过不遵从法律的事。但这并非是因为他认同法律,而是因为他没有大到足够对抗法律的力量,又不想承受违法所带来的后果。所以他一直都是个“好孩子”,就连红灯都没有闯过。

  可是法律从来都不能“禁止”什么。它很弱小,它看似拥有着“强制力”,却无法阻止人类背叛它。法律并不能拦着你让你不去杀人,它只能说:如果你杀了人,就要接受怎么怎么样的惩罚。它以此对人类进行约束。换言之,只要你同意接受这种惩罚,那么杀人就会成为一桩可行之事。

  说到底,杀人偿命,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惩罚,只不过是等价交易吧?

  那么道德呢?

  路以真认为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道德同样是一种约束,而且比起法律的强制力还要低下,范围也更加模糊。这两种东西都是用来维系人类社会秩序的,同时也要依赖社会秩序去赋予它们存在意义与价值。失去道德和法律,世界将会变得混乱。但反过来也是同理,世界一旦混乱起来,道德和法律也就失去了必要性。所以在那些末日灾难片中,人类的感情和欲望才会表现得更加直白,更加赤裸,更加多变。因为失去了约束,人类也就没有不需要再去掩饰自己的内心。比起矜持与自律,宣泄与表达才更符合人类心底的需求。

  如果无法通过约束去阻止杀人行为的话,那么能够起作用的还剩下什么呢?

  只有不是约束的那些东西,发自内心的东西……比如说,对于生命之美的“认同感”。

  如果周围不存在栅栏,那就只有这一类东西才能够抑制人类心中的野兽对于剥夺他人生命这种快感的向往。

  发自内心的欲望,只有同样发自内心的东西才能够遏制。

  啊啊……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路以真终于找到了他此刻站在这里的理由。

  是因为这样。他虽然对简如薇的感情有些模糊不清,就连算不算得上“爱”都有待商榷。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对于简如薇的生命之美,他确实是深深爱慕着的。而当有人夺走她的生命之时,这种“爱”便失去了依托的对象,因此需要从别的地方来弥补。其中最快最简洁也最能让他认同的方式,便是这样——去剥夺那个人的生命,以此获得报复的快感来让他得以满足。

  如果把刚才这番思想说出去的话,听者一定都会认为自己疯了吧?

  时间差不多了,路以真动起了脚步。

  永咲逮捕自己的时候,那家伙脸上会露出怎样的表情呢?

  路以真走下天桥的阶梯。

&于生命之美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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