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桓真再查案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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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舍村的修路工地出事了。

  每天清早,隶妾在寅正时刻开灶烹食。卯时初,隶臣必须正式开工。寅正到卯时初这半个时辰内,是隶臣妾上茅房最集中的时刻。随着天色发亮,一处男茅房的粪池里发现一具尸体。

  尸体被拽上来时,脑袋耷拉的极厉害,此人颈部几乎被割断,仅连着后颈一点皮。整个头部、颈部之下已经出现尸僵,可推断半夜时分此人就死了。

  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是桓真下的结论,跟任溯之的推断一致,令他对这少年的桀骜印象微微改观。

  人命案必须汇报乡所、由乡所汇报县衙。任溯之查验尸体的时候,报信的亭卒就已经骑马出发,所以货郎不到辰时便遇到信使已赶至乡里。

  凶案现场、周围,用麻绳拉起了封锁线。

  昨晚死者还在草棚的时间,已经确定为子时二刻左右,跟死者同宿的隶臣均可作证。同时这些人也提到一个很关键的情况,死者有个习惯,基本每晚都在子正时刻去解大手。

  子时初的时候,有两个隶臣同时作证,他二人是先后进入此间茅房的,彼此打过照面。他们进去时,确定里面没别人,排除了有人提前在茅房等死者。

  凶手绝不会提前躲在茅坑、粪池里。茅坑窄短,藏不了人;如果藏在坑后粪池中,工地无法洗澡,那凶手身上必定极臭,一下就暴露了。

  所以作案嫌疑人,就从子时初这两个隶臣开始,到寅时初截止,期间所有进过这间茅厕的隶臣,都要站出来接受排查、互相举证。撒谎隐瞒者,被举报后将视为此凶案的同谋。

  乡兵的宿处、隶妾的宿处全是跟隶臣分开的,乡兵定时的巡逻为十人一队出动,互相皆可作证,因此乡兵、隶妾作案的嫌疑皆可排除。

  修路修出人命案,任溯之近两年是甭想升迁了,气的他直呼倒霉:“还挺贼,专门挑老子不在的时候作案!啧,别动,你继续说说你的看法。”骂人不耽误他给桓真梳头,拽的少年的眼尾都畸形了。

  从发现尸体到现在,光线不明,精力又都投入到锁定嫌疑人范围上,有用的线索很少。桓真如实道:“亭长都看不出什么,我更看不出什么了。不过出了这等事,乡正、县令史肯定要来趟贾舍村的,他们来之前,咱们咝……亭长大人得办好两件事,一是找到凶器;二是把凶犯嫌疑范围尽量缩小。亭长大人要是能在令史来之前就把凶手查出来,说不定不会被问责。”

  任溯之气闷的“唔”一声,来到尸体前,顾不得臭,摆弄着头、颈部仔细查验,说道:“舌、牙齿都有咬的痕迹,眼球血丝严重,身上的几处剐蹭不严重,不好说是干活时落下的,还是死前挣扎的。”

  桓真也过来,捂着口鼻。

  任溯之不满的瞪一眼,继续查验:“指甲完好,指缝除了污物,看不出别的。创口在颈中间位置,整体向颌部倾斜。唉,暂时就这些了。你不是喜欢查案么,就尸体几处线索,说说看法。”

  桓真知道亭长在教他,领其好意,先揖一礼,思考着说道:“凶手是趁死者不备,猛的勒住对方,二人当时……应是背对的,这样凶手才好借力、创口切面才会朝颌部倾斜。或许是凶器太过锋利,或许是凶手力气太大,导致死者连反抗的时间和机会都没有,所以指甲完好,因为死者根本合不拢手掌、也抓不到凶手!牙有碎裂、眼球充血,只能证明死者当时异常痛苦或恐慌。面部没有充血,也证明死者死的很快,并无窒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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