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第2/2段
林思意更加窘迫了,笑了笑,跟老陈说“好”。
林思意永远记得当时老陈的表情——就好像在说,我让她负责做这些是不是太为难她了?
她心里仿佛受到一记撞击。但是没有关系,这才刚开始呢,她想,她一定会做好的。这样的表情,她不要再看到。
林思意对老陈的感情很奇怪,曾经林思意甚至以为自己爱上了老陈。
老陈说什么,她都眼神放光地听着,哪怕那只是陈词滥调毒鸡汤,林思意仍然觉得话从这人嘴里说出来就是特别有道理;老陈不喜欢学生在周末出去玩,所以她乖乖的呆在学校里;星期五可以不用晚自习,但是老陈说希望同学们不要一到星期五就迫不及待的出去玩,所以林思意星期五也在教室里写作业……总之很多很多,老陈说的话林思意都深信不疑,包括老陈说“谈恋爱这种事情,就是要宁缺毋滥”,还有那句“下了课我们就是朋友”。
林思意觉得,如果一直这么下去,她会是老陈的忠实小迷妹,把自己的偶像当成光源追赶着,这样也挺好,说不定,会比现在更好。但是,这种信仰很快就产生了动摇。
开班会那天,和林思意一起去擦黑板的那个女生,在当时和林思意成为了朋友。
叶芷是第一个找林思意一起吃饭的同班同学,在她特别自然的转过头来对她说“班长,我们去吃饭吧”的时候,林思意特别惊喜,甚至有点感激。叶芷是一个特别自来熟的人,林思意对此又爱又恨——一方面叶芷的自来熟拯救了自己在班级里没有朋友的局面,另一方面,叶芷的自来熟也让林思意游走在她朋友列表的边缘。林思意是一个心思特别敏感的人,她不喜欢这样子。
叶芷喜欢郑鑫(一个歌手),很喜欢。她每天都听郑鑫,还给周围所有人包括林思意按头推荐,林思意为了保住这个朋友,多和叶芷有些共同话题,也让自己天天听薛郑鑫,虽然她还是很难说出“我喜欢郑鑫”这句话。
不过,刻意的兴趣相投成效并不佳,特别是当叶芷周围还有人真心地和她一样喜欢郑鑫的时候。
林思意有一个习惯,一到一个新地方就要环顾一周,这一环顾就很容易让她确定周围最亮眼的人。钟将就是那一个人,他个子高挑,长相清秀,成绩似乎也还过得去,嗯,他还喜欢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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