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金陵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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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昭华自然答有,又去了马车里,剪下了里衣,捧了状子出来。

  “你这状子——”这衙役道:“我拿去会呈府尹大人过目,什么时候准讼,会由大人决定。你们先留个地址,要住在京师哪处地方,到时候我们会出差票传唤你们到案。”

  张赓便道:“住在三山街雨花巷左数第二个宅院,劳烦官差您了。”

  张赓说的这个地方是他大哥张继的宅子,之后他和张昭华就住进了这个地方。张继的夫人很是和蔼,和岳氏完全不同,在得知张昭华家的祸事之后是颇多宽慰。

  张昭华觉得自己要不是摊上这样煎迫的事情,她和张继夫人一定有很多话说,只是她日复一日地等待衙门的讯息,每日甚至还要在府门等候三四个时辰——可惜直到第四天了,还是没有等到任何回音。

  不料第五天早上的时候,有官差过来,将她带进了府衙里面。

  从拱券大门进入,走约摸不到一百米,便是大堂,能望到里头陈设的公案和两侧拜访的“肃静”、“回避”及其它仪仗等。张昭华抬头看了看檐下的斗拱,心里扑通扑通直跳——毕竟这一次,她是单独来的,张赓都被阻到了府衙外面。

  然而前方的典吏并没有把她带往这个明亮宽敞的大堂,他带着张昭华绕过了这处地方。

  “大人要带我往哪里走?”张昭华踟蹰起来。

  “府尹大人要你去二堂问话。”这个典吏道:“你这个属于民案,没有闹出人命,就要在二堂审问。只有刑事案件是在大堂审讯的。”

  张昭华这才知道,原来此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分开审理的。

  从刻有“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的石碑前面过去,穿过寅恭门,门后就是二堂,进去里面有个硕大的匾额,上面写着“燕思堂”,具体陈设和大堂匆匆一瞥看到的差不多,只是杀威棍少了许多。

  张昭华被引着跪在公案前面,没多久就走出来两个人,一个似乎是文吏,径自坐在右下首来,取了一块墨放在砚里磨着。

  另一个不是小吏的装束,张昭华看他身着公服,急忙跪着行了大礼,那人却道:“我乃通判,非府尹大人。”

  过了一会应天府尹就出来了,这是个老头,十分干瘦,也没有张昭华预想的精明或是威严的样子,见张昭华抬头望他,嘴里哼了一声:“胆大。”

  张昭华急忙低了头跪拜,想起张赓曾说的,这位宋翊宋大人是洪武二十五年上任的府尹,于今两年多了,是除了张遇林和林衡之外做的最长的一任应天府尹了——从洪武三年算如今,在应天府尹任上一共有十八任府尹,更换频繁。

  宋大人老迈,平时以中庸自处,并不得罪人,也能算得上洁身自好——差不多也到了该致仕的年龄了,所以宋翊的心愿就是善始善终。

  这样的人,愿意为了一个平头百姓得罪当权的藩王么——张昭华心里其实七上八下根本没有底,然而眼前所有的际遇,让她只能硬着头皮来面对了。

  “胆子自是不小,”旁边的通判似乎笑了一下,附和道:“要不然也不敢状告郡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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