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迂腐第2/2段
良久金纪善才称贺道:“娘娘这个决断,才是真正贴合人心的决断啊!”
“其实金纪善的断法,我觉得也很好,”李贤也道:“令得到家产的人供养另一人终身,也可以先将全部家产,交给哥哥,看哥哥在得了家产之后对弟弟的作为是如何,如果不念半分感情,将弟弟一家逐出,我看这个兄长,当真也不配做兄长。”
大家都点头,张昭华也笑道:“都说法不容情,又有说律法不外乎人情,我却觉得天理、律法和人情并不冲突,因为通常情况下,人情其实和律法是一致的,人情即为法理,而法律追究的,往往也是人情所谴责的,所以二者辅成,能参悟明白这个,就是一个称职的断狱、听狱人。”
大家俱都啧啧称赞,唯有余逢辰摇头,似乎还是觉得弟弟不应当忤逆哥哥。
张昭华疑他是个泥古不化的老学究,迂腐的没了边的人,就冷眼看他,且问道:“余伴读似乎别有见地,我这里也有一个案子,想听听看余伴读的想法。”
余伴读没有发觉张昭华的意思,就很端方地向她询问。
张昭华就道:“有一户人家,这个人的母亲生了重病,请来的医生都说无药可救,但是这个人不甘心,听说祭祀神灵要诚心,就杀了自己三岁的儿子想要求得母亲病愈——乡人看到了,就扭送至官府,说他杀人。请问余伴读,该当如何判决呢?”
“天下竟然有如此孝子!”余伴读第一反应是大加赞赏:“乃是效仿郭巨埋儿,为母求寿。此等孝行,合当旌表,以闻天下。不知有司是否是这般裁决的?”
张昭华就冷笑道:“洪武二十七年九月,通政司得山东日照县奏报,有民江伯儿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祀岱岳,书呈御案,皇上雷霆震怒,怒其灭绝伦理,亲下旨意,将其人杖一百,戍海南,不得发回。”
这是去年九月的事情,礼部尚书任亨泰断地更明白,他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奉养衣食生活的时,要用高兴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了病,就要谨奉医药竭尽所能照料他们,如此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像是割股疗亲和卧冰求鲤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经常就有;割了大腿的肉不见父母病好,就割自己的肝,割了肝也不见好,就杀掉自己的儿子,有违天理,还杀人害己的事情,没有比这更甚的了。尤其是像江伯儿这样的人,几乎可以说是自己断绝自己的宗祀,这才是最大的不孝。要好好戒谕他,如果他实在愚昧无知,那没有办法了,听凭他所为去吧,但是像这样的人,不能在旌表孝行之列。”
任亨泰的奏报得到了皇帝的批复,认为他说得很好,等到二月新年过了之后,将这件案子彰示全国。这位洪武二十一年的状元,也是中国首位以圣旨建状元坊表彰的状元,书才读到通处了。所以看看吧,要说古代人都是愚孝,也不尽然,虽然有江伯儿这样真实残害自己亲生儿子的事例发生,但是官方的回复却是极正的三观。
余逢辰皱了眉头,没想到自己的想法会和皇上背道而驰——皇上不是以孝治国吗?皇上不是说过“非孝子不忠臣”吗?
张昭华看到他那个模样,似乎当真是大惑不解。她也就没了心力去嘲讽什么了,这个就是书读死了的典型。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