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欲因之梦吴越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苏虹摇头:“反正我家是绝对不行的。”

  小武举手:“和我一块儿住宿舍吧!呃,我今晚值班回不去,诗仙,咱今晚可以论诗通宵!”

  李白一听就摇头:“不要,又论诗?难得观光一晚上……我才不干!再说你们现代人都不通文墨,写的玩意儿狗屁不通!简直糟蹋纸张气死神佛!我才不和你们论诗呢!”

  “……”

  雷钧却道:“你这边宿舍就一张单人床,李白这么大个子,真要过去了往哪儿塞他?难道把堂堂诗仙塞你床底下?”

  苏虹听得起鸡皮疙瘩,她使劲揉揉胳膊:“不然去方无应那边吧?控制组的宿舍是上下床……”

  方无应哼哼冷笑,并不答话。

  雷钧见状,叹了口气:“来我家吧。不好意思没有客房,和我同一间,当然,如果你要求留下,就得戴上这个。”

  他说完,拿出一个紫色塑料手环,看样子很像麦当劳附赠的运动手环。

  “是什么?”

  “说白了,和野地追踪大熊猫所用的仪器是一样的。”

  “大熊猫?”李白好奇,“那是什么?”

  苏虹拿过新闻杂志,翻开赠送台湾熊猫的新闻,指给李白看。

  “啊!这个我见过!”李白说,“见过好几头,很凶悍!我跋涉蜀地时,经常看见它们的踪迹——这就叫大熊猫?”

  “嗯,但是现在它很稀少了,已经成了国宝。”苏虹说,“轻易是见不到的,想见就得给银子。”

  “早知如此,当日我该抓来一头……”

  “可以考虑共同展览:熊猫与诗仙。”苏虹哈哈大笑,“不知是诗仙值钱还是熊猫值钱。”

  “哼,还不如从唐朝来头熊猫呢!”方无应站起身,嘀嘀咕咕走掉了。

  关于李白暂留的问题,凌涓最终还是同意了,主要是考虑到李白此人并无危险性,不是为逃亡以及蓄谋复仇才留下,他纯粹是出于好奇。

  “他住你家,方便么?”凌涓问雷钧,“蕾蕾也在家呢。”

  “蕾蕾有自己的房间,躲进去谁都不理。”雷钧说,“我也就提供个食宿,不麻烦的。”

  凌涓笑道:“其实想想,也很难得——谁能与诗仙同榻?”

  “我对诗人不太感冒。”雷钧耸耸肩。

  “方无应为啥不肯答应?”凌涓问,“他又没家累,正好带着诗仙玩。”

  “不是一类人。方无应受不了李白这种过分天真的性格,一块儿呆久了他就抓狂。”

  凌涓若有所思点点头:“那算了,雷钧,你就对人家多点耐心。”

  “局长,还真把人当大熊猫了?”

  凌涓笑了笑,彼时斜阳愈淡,窗外人声渐起,快到下班时分了。

  局里同意了李白留下的要求,但是要求将他的长剑暂时没收。

  “这是法制社会,不能拿着管制刀具满世界乱跑。”雷钧将李白带到车前,自己拉开门坐上驾驶座,又从窗口看看李白,“愣着干吗?还不上车?”

  “不能……不能让我开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