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五章第2/2段
姑姑还说,最初是我爸爸替她掌着车后座,可惜弟弟就是弟弟,总还是靠不住,结果就把她给摔到路边沟里去了。
“摔了个鼻青脸肿。”姑姑哈哈大笑,“后来,是你姑父把我从沟里拽出来,扶稳自行车,我才能接着练习。”
“那么现在呢?”我又问。
“现在我已经学会骑车了,所以就用不着他再替我掌着后座了。”姑姑说到这儿,收起笑容,像是沉思般地说,“早晚,我得一个人骑这辆车,这是肯定的,谁也别想一辈子靠人家掌着后座。那样就永远都学不会骑车。”
我多少明白了姑姑的意思。
“再说两个人一块儿骑脚踏车,比一个人骑车另一个气喘吁吁帮忙。可要好玩多了!”姑姑说。
我不知道一块儿骑车是什么感觉,但我见过他们全作的作品,姑姑的画,配上姑父的一首《踏莎行》,在画展上获得了相当高的评论,最有趣的是,评论报刊说画上题的词,颇有五代后主之风,但是模仿的太甚,后主味儿太浓,反而丧失了自己的风格云云……
姑姑给我看那篇报道,我们俩都乐得要死,姑父后悔不已,说再这么下丢,业界都得说姑姑有个专门学李煜的丈夫,那可就太倒霉了。
姑姑说没关系,她以前听过一个笑话,说卓别林匿名去参加“模仿卓别林大赛”,只得了个第二名。
在我看来,姑父似乎不怎么写词了,也许他私下还在写着玩,但他再不肯拿出来给人看了,我问他为什么不写了,他很严肃地说因为他找到了更加“伟大”的事业:他决意要写,所以放弃诗歌。
如果你看过他的那些“伟大”的,你恐怕会有吐血的感觉。
姑父的那些,里面尽是些杀人狂呀吸血鬼呀僵尸呀这种吓死人的东西,他当初在网上连载得倒是挺红火,好些人都追,姑姑喜欢这种东西,姑父起初是专门写这种东西给他妻子看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和名声,后来局里其他人知道了姑父在写恐怖,就都追着要看。
在这一批亲友读者群里,姑父奠定了他的“目标读者群”,他写东西并不快,那种仔细程度活像他当年写词、推敲字句那样。不过稿子一出来,他会先给大约三到四个目标读者,检查问题所在,然后再进行修改。
早期姑父的目标读者是:姑姑。我爸,卫叔叔,于凯叔叔。
和越来越铁杆死忠的其他三个不同。我爸没多久就退出这个目标读者群了,他实在受不了他姐夫的恐怖故事,还说再这么发展下去,姑父搞不好会二度进入文学史——就以他那些能活活吓死人的作品。
我爸说的“活活吓死人”,并不夸张。姑父的恐怖和一般的不同,他的文学造诣决定了他的文字质量,普通作者用一个词,能达到百分之60的恐怖度,到了他这儿,选用另一个更合适的词,能把恐怖程度提高到百分之90。而且他在关键时刻的行文,特别有讲究,没有经验的作者,会因凌乱的行文破坏效果,越使劲,反而越让读者“出戏”,姑父就特别会调整行文,他的文章结构原本就十分严密,逻辑推理方面不会感觉有漏洞,而且他比一般的作者更懂得“人情”,知道真正能触动读者的究竟是什么,他用四两拨千斤的巧妙,使之烘托情节气氛,达到最大的“吓人”效果——唉。所以你看,这个人前半辈子的天赋全都用在怎么让人发愁上,他现在的天赋,就全都用在怎么让人害怕上了。
姑父的作品里(我是指恐怖作品),我记得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篇关于开膛手杰克的故事,我是白天上课时,躲在抽屉里用手机偷偷看的,大太阳的四月天气,身边都是老师同学,我竟然还看得浑身发冷,恨不的尖叫着扔下手机冲出教室!这本书后来出版了,同学爱得不得了,知道我是作者的侄女之后,特意央告我找姑父签名。后来我和姑父说起这篇故事,说几乎可以和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相媲美。姑父听了万分得意,他说这是他和我姑姑讨论了很多个晚上想出来的,后来讲给晓墨听,吓得那个总是出门打架的小家伙好几天不敢再乱来。
……他到底是写词的天才,还是写恐怖的天才?问题是,他到底哪里想出来那么多吓死人的故事?!构思这些恐怖的情节时,他难道一丁点儿也不害怕么?
我这么问姑父,姑父说他也害怕呀,一到夜里,他的脑子里装的全都是这些玩意儿,但是越害怕他就越要把它写下来,这样,让大家陪着他一块儿害怕,听见四下里“哇哇哇”的尖叫声此起彼伏,他自己就不那么害怕了。
……我承认,姑父的这种说法有点欠揍。
人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
但是从“士大夫词”到“斯蒂芬金”,这又是怎样一种诡异的转变呢?后来我爸说,小杨叔叔得知我姑父竟然放弃写词、转头去写“不入流”的恐怖之后,气得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
唔,所以我还是决定,不把姑父在网上的常用ID告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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