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十二重天第2/2段
由于“域界飞舟”数量庞大,且需大量的专人守护,就有“神主府”、“九大家族”和各界天主共同经营,外人却休想插手。
“散修”多是宗门、家族在外游历的旁系系子弟,不受重视,或者不入世高人的弟子,更有许多根本就起于民间,他们居无定所,游走于各处,潜心于修炼,或者干脆隐于世外,但必须达到“元婴”的级别,否则不予承认,一旦通过“良人”认证,就必须服从“神主”的意志,是“神主”手中“神府军”的主要来源,不必交纳税费,是最上等的“良人”;只在穿城过府之时,交纳“入城费”即可。
“良人”是指“元婴”以下的“金丹修士”和有背景的高等阶“筑基”,居于百城之内,属于“有产阶级”,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商铺、土地甚至奴隶;他们按期向“神主”交纳税费,以“良人证”取信于“神主”,接受“神主”的保护,并可自由地穿行于百城之地和其它界面;同“散修”一样,可以任意采集药草和资源,在自己或别人的商铺中出售,以上诸人,全部加到一起也不过几百万人而已,连人口总数的一成也不到。
而没有持有“良人证”的人,则被称之为“贱民”,多是“十二重天”的原住民。
他们没有权利居于百城之内,接受“神主”的保护,地位及其低下,只略高于“奴隶”。
每次入城,都需要交纳高昂的费用,且不能在城中长久居留,他们散居于百城之外,自发形成的村落之中,靠租种“神主”、“家族”及他人的土地,种植“灵谷”,接受压榨,成为“佃户”;有一部分人,他们不堪剥削,在荒山、僻野,开荒种田,或者干脆穹居于荒野、险壑,与凶兽、毒虫为伍,出生入死,靠采集高品灵草和材料为生,渐渐地形成新的“家族”和“势力”。
而这些新兴的“家族”和“势力”,往往又是“神主”重点打击的对象。
“‘十二重天’一切资源,为‘神主’大人所独有,若欲采集、耕种,需缴纳物资的一半儿,以作为必要的费用;否则一律视为‘偷盗’行为。”
如此蛮横严苛的律法之下,加之层层盘剥,自然引起了强烈的反抗;但大多会成为“神府军”的刀下亡魂,和新的奴隶“资源”,只有少量的人员逃入深山大泽之中,潜心修炼,以图东山再起、寻机报复;然而,不堪忍受压迫的百姓太多,他们纷纷加入采掘的大军,致使斗争,愈加激烈、从未真正地停歇。
好在“十二重天”地广人稀、物产丰厚,为十一天界之最,“神主”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兼之各大家族的间接插手,暗箱操作,绝大部分的药草、材料还是被流传到了市场之上;但价格,却奇低无比。
就以商铺为例,五级灵草比比皆是,象弃物一般,被成捆地丢落在一旁,连摆上柜台的资格都没有,更不用说三、四级的灵草;六、七级的灵草,才是柜台上的主打商品,张岳听都没有听过的八级灵草也偶能得见,且价格低的惊人;在修真界,一株五级灵草最少也要十万下品灵石,而在这里只要九千下品灵石,而且买二赠一,是为数不多的接受下品灵石交易的商品之一;在神界“十二重天”,只有药草和材料接受下品灵石交易,余者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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