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逃2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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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简单做个假想吧。”蒋严煋提议。

  陆莞点头附和人,两个人一起想问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

  “你说会不会是平日在岳母面前表现非常好女婿的赵骏,生活中却经常和他的妻子吵架。”

  “渐渐甚至还产生了想要杀害他妻子的念头?”

  蒋严煋点头“不排除这种可能。”

  “在案发的当年天赵骏谎称自己要去外地看病,但他并没有离开,而是在躲在小区的不远处观察着家里的动静,晚上,妻子从外面回来,然后他也回到了家里,然后趁着妻子不备,在身后袭击了妻子,杀了人之后的他把妻子的尸体拖进了衣柜里。”

  陆莞接着他说“然后还仔细清理了地面,并翻乱了家里的东西,制造了一个抢劫杀人的案子之后,在把自己妻子手上的手机和首饰?”

  蒋严煋扒了两大口饭,猛点头表示赞同“对,就是这样!阿莞就是聪明,一点就通。”

  陆莞伸手弹了蒋严煋一个脑瓜崩“要真的那么简单就好了,想象力那么丰富干脆去写好了。我就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一对刚结婚不久的新婚夫妇,他这么做又是为什么呢?他能得到什么好处?”

  “目前还没有还不清楚,这就是让我最头疼的一点。”

  人在做出某一件事的时候,都是基于这件事会给自己带来的利益,没有利益的事情人是不会选择主动去做的,赵骏在苏慕情被杀一案里,动机、利益目前为止都还没有找到,那他们的设想就永远只能是一个设想,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

  很快,蒋严煋的偏头痛就更加的严重了。

  第二天早上上班,负责监控方面的小警察他们传来了意外的消息。

  监控画面显示,案发的当天晚上,赵骏在七点多左右曾在北京路的街道上闲逛,而且还有一个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他住的宾馆的服务员也能真证实他在案发当晚的十点左右,他就在那个宾馆,还跟那个服务员说过话。

  北京路是赵骏去看病的地方的一条著名的商业街,而且那个地方距离赵骏家有一百多公里,由此可见,赵骏的确没有作案时间。

  可是,就在蒋严煋他们把赵骏的嫌疑排除没几天,苏慕情的母亲郭倩就给蒋严煋他们打来了电话。

  “有个保险公司的经理来找我,给我看了一份东西,问我是不是我女儿签的字。然后我就把情情平时写的信的字迹对比了一下,发现这笔迹竟然不一样。”苏妈妈说。

  原来苏慕情生前曾经办过一份高额保险,大致上是如果她出了意外,将获得三十万的赔偿,投保人和最终受益人都是报案人赵骏。

  也就是说,苏慕情的死最大的受益人就是他。

  这条线索让蒋严煋很兴奋。

  不过高额保单的出现只能证明赵骏具有杀害妻子的动机,但是赵骏有已经证明在案发当天他不在案发现场,并没有作案时间。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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