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违反赚钱原则了第1/3段
辞别了生产队长、饲养员以及妇女队长等人。
郑皓背着医疗箱,便踏上了回家之路。
走出去没几里地,
郑皓就看见路边,站着一个大约有5,6岁左右的小姑娘,正在那里焦急的东张西望。
等到小姑娘看见郑皓之后,
她那双清澈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更加的明亮了,“您是郑老师吗?”
郑皓点点头,“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你认识我吗?”
小姑娘点点头。
然后又摇一摇头,“我叫小草。其实我不认识您。
可我认识您背着的药箱上面、那个红色的十字。所以我就知道了,您应该是公社畜牧站的郑老师。”
郑皓摸摸她的头,“看来,你是专程在这里等我的。有什么事吗?”
小草姑娘开口道,“我家有3只鸡,娘说应该请人去帮忙阉割了。所以,我娘就让我来这里等你。”
有生意上门,郑皓自然是没有理由拒绝的。
才3只鸡而已,
要是自己过两天,再来专门跑一趟的话,别人可不会给自己管饭...鸡仔数量太少了,人家不划算。
所以郑皓打定主意:这个小买卖,干脆就顺路做了算了。
能赚3毛、是3毛。
蚊子再小,它好歹也是荤腥不是?
等到赶到小草家。
院里有一个挺漂亮的婆娘,已经早早等候在那里。
看见院里的情形,郑皓不由有点暗自吃惊:这是怎样一户穷家破户啊!
自己天天下乡,见到过的穷苦人家,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可见过穷的,但真还没见过,能穷到这种程度的人家!
摇摇欲坠的2间土房,只能用几根大木棍死死支撑着,才能保持墙壁暂时不至于倒塌。
浑身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娘女俩...
据说这户人家其他的家庭成员,都在困难时期,吃那个什么土给活活撑死了。
只留下姿色尚存的这个婆娘,和女儿小草相依为命。
在生产队里过日子,
家里没有一个壮劳力的话,注定就只能当“倒欠户”了:也就是说,辛辛苦苦干一年下来。
他们家的工分价值,还不足以用来抵消生产队里分粮食,所补的那一笔差价款。
生产队分定额口粮,并不是白给。
社员是需要交钱的。
这就和城镇里的职工,拿着粮本去粮站买粮的时候,需要补差价一样。
生产队的工分,本来就不值钱。
更何况在社员身上,还需要承担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三级提留”。
另外还有一大堆“教育附加”、“水利附加”、“交通附加”...
小草家没有顶梁柱,就只能年年欠生产队的债。
即便是小草的娘想改嫁、想给自己家里找一个男人回来,那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人家那些能够从困难时期,侥幸活下来的人。
他们根本就不愁娶老婆:当年人家只需要10斤粮食,就能娶一个大姑娘回家。
所以小丑的娘,哪怕她至今姿色都还算是不错。但她毕竟是个婆娘,而且还拽着小草这个拖油瓶。
惯于算细账的农村里,是没人会愿意来娶她的。
而且在荣威县境内,还有一种说法:漂亮的女人费粮食。
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娶越漂亮的女人,需要付的彩礼越高。
而是因为谁家的老婆,如果实在是太漂亮了,那就忍不住想多运动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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