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最终章节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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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慕容金被送走后的傍晚,日暮西沉,一队马车浩浩荡荡的从兴泰城离开。

  车队的辎重很深厚,压的车轴都弯下大半。

  一名黑衣人带着一队人马押解着马车前行,他手提一柄长枪,在落日余辉之中朝京城的方向前行。

  “先生,慕容金押解着黄金回京了!”贼匪之中,有人前来报信。“我们的暗桩亲眼所见。还有数百的人马保护。我们老大打发小的过来问问是不是应该追踪慕容金和那批黄金。咱们这么多人究竟在等什么?那兴泰城早就可以打下来了!”

  在等什么?

  自然是等慕容金先动手。

  纳兰翦月抬起了眼眸,轻扫了一眼那前来报信的贼匪,心底不由划过了一丝轻慢,这些人懂什么?

  他一直跟着慕容金,自是知道慕容金在用兵上诡计多端。

  黄金压根就没有离开兴泰城,那些应该是慕容金用出来的障眼法。

  慕容金此举不过就是为了让他们分兵罢了。只要大部分人去追了所谓押运黄金的人马,慕容金就会率领兴泰城之中的剩下的人马主动出击。

  慕容金最擅长打的就是这种夜间歼灭突袭战。

  这些乌合之众压根不是慕容金的对手。

  他实在是太了解慕容金了。

  慕容金看似大大咧咧,实际上是心细如尘,明明知道那些人不可能保住黄金,为何要让百十人运送黄金出城?她一定不会这么冒险,她会打她最擅长的突袭,所以只要他们分兵离开,一部分人去追黄金的话,一定会被慕容金打的七零八落。

  “蠢货才去追。”纳兰翦月缓缓的说道,他起身,“带我去见你们大统领。”

  “是。”被骂了蠢货的贼匪一肚子的不满,但是当他抬眼看到纳兰翦月的那一身风华之事,又将自己的不满给死死的压下了。

  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纳兰翦月光是站在那边便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月光一般的清华高洁。

  大头领听了纳兰翦月的话,顿时深以为然。

  这个足智多谋,自他出现之后,他才让自己从山坳坳里面一个见不得世面的山贼成长到现在的地步。这片地区,如今提起他的大名,谁人不识?

  他甚至已经在这里自立为王,旗号顺天,也是取了顺应天命之意。

  纳兰翦月在他的面前铺开了一副波澜壮阔的画卷,他所展现的一切都叫人心醉神迷,原来他不光只是当当山贼,甚至这片江山,他都可以觊觎。

  只要有了这批黄金,再将兴泰城当为据点,他就可以在这片区域走出大山,真正的立住脚,他手下有人,只要有钱,便可以继续招兵买马,西边还有不少羌人流亡部族,他们只认钱,只要能将他们收拢在麾下,何愁不能替自己打下一片山河。

  “那依照先生之见,应该如何?”大头领问道。

  “全力攻打兴泰城。黄金肯定在兴泰城之中。不给朝廷调兵遣将的机会。如今瑞王在我们的手上,只要我们将兴泰城拿下,即便是朝廷的大队人马一来,我们也可以用瑞王当挡箭牌。”纳兰翦月说道。

  “那为何前两天不直接打下兴泰城了呢?”大头领不明就里的问道,“为何要等这两天的时间?”

  “总要为后路做考量吧。”纳兰翦月缓声说道,“一旦兴泰城站不住脚了,咱们应该朝哪里撤离才能最大限度的将所有的人保存下来,若是你不看中你的部下,那我也无话可说。”

  大头领顿时满脸堆笑,起身对着纳兰翦月躬身一揖,“对不住先生了,倒是我鲁莽了。不明白先生的一片好意。还请先生不要和我这个莽汉一般见识才是。”

  “不会。”纳兰翦月淡淡的一挥手,“我自有安排,到时候,西部已经有一条通路打开,路上畅通无阻,都是我们的人沿途布置接应。这样咱们进可攻,退可守。攻占了兴泰城之中,咱们要用最快的速度将黄金运出兴泰城,便是要走这条通路。山头村后那条路可以通往大梁的山区,只要到了那边,大齐的兵马就是追着过来,也不能越境,否则便是梁齐两国交战了。”

  “如此甚好!”大统领欢喜的直搓手。“全听先生的安排。”

  “多谢大统领信任。”纳兰翦月含身抱拳,淡淡的一笑,顿时月华倾泻,满室的光辉。

  等这几日,哪里是替那什么大头领铺路,而是在等他自己的兵马沿着山头村的山口进入大齐。那条所谓的通道上布置的亦是他的人。黄金一走那条通道,便是连个金渣子都不会给这帮山贼留下。他会用最快的速度将黄金运回大梁,到时候便是他起兵的后备资金。

  至于这帮山贼,会被他的兵马与大梁的兵马联合绞杀在那片山地之中,到时候只要将黄金的下落全数推给那些贼人,便是大梁也拿他无可奈何。

  至于瑞王,他会将瑞王救出,作为礼物送给大梁,一个王爷,皇帝的亲生儿子,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份大礼。皆是对他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看来他的书信现在可以送出了。

  大头领星夜起兵,带着几万大军浩浩荡荡的直接杀向了兴泰城。

  与此同时,宋瑾瑜已经用自己钦差身份的圣旨去下了马成的指挥权。

  他下令让所有人都进入兴泰城之中。

  之前兴泰城征召过民团,如今也都全副武装起来,慕容金帮助他们加固过这里的城墙,虽然只是仓促之所谓,但是慕容金经验丰富,知道哪里容易被攻破,哪里容易固守,所以这些日子下来,材料紧缺,但是却无半点浪费。

  宋瑾瑜已经差不多好几天未曾睡上一个好觉了。

  他不知道舅舅的兵马何时能来,他在这里困守又能困守住多少天。他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将这兴泰城丢在这里任其自生自灭。但是慕容金说过,只要有她在的一天,便不会让大梁的百姓再受围城之困,屠城之哀。

  他是阿金的丈夫,又怎么能做下让阿金都唾弃的事情呢?

  宋瑾瑜站上了城头,抬头看着好像抬起手就能碰触到的星空,今夜月光不明,星光便显得尤为璀璨夺目。

  但是天上的星辰在怎么美丽,都依然比不得慕容金的那双眼眸。

  她笑起来可真美,美的叫人窒息,会让他遗忘掉时间的流逝,生命的脆弱,好像她的灿然一笑便是永恒一样。

  他素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到如此境地,他愿意为这她去做任何的事情,哪怕是丢掉自己的生命,惟愿她幸福安好。

  他不能将慕容金留在这座危城之中,更不能将自己的孩子置于这种危险之中。阿金她已经经历了太多了,她会是一个好母亲,如果他有幸活下去,会与她一起好好的养儿育女,她不管想去哪里,他都会一直想随。

  如果他不幸罹难与此,相信阿金也不会孤单,因为还有他们的孩子相伴啊。只是他很遗憾,不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孩子降生。不过若是真有英魂相护的话,他一定一定会在天上好好的保佑自己的阿金和自己的孩子的。

  他应该不会堕入地狱吧,宋瑾瑜忽然笑了笑,他这一生过得锦衣玉食,荣华富贵,素不知道愁是什么滋味,唯有遇到慕容金之后,他才品味了各种人生滋味。

  他知道什么是真爱,什么是大爱。

  他对慕容金的是真爱,对这片土地,这片百姓的便是大爱了。

  够了!

  大丈夫顶天立地,能体会到这两种情怀的人并不算多,有的人汲汲营营一生,苟且忙碌,又如何!

  即便他生命将终止于此,但是他该经历该体会的都已经经历和体会到了,无愧此生!无愧天下!更无愧于自己!

  只是有愧于她……

  她会理解的吧……

  她应该会明白他一片爱慕与赤诚之心。

  “侯爷。”城头上巡逻的士兵经过,与他打着招呼,他笑着应了一声。

  他笑得极为灿烂夺目,便是那些士兵也看了有片刻的慌神。小侯爷生的真是太漂亮了。

  “侯爷!斥候来报,西北方向发现了大队人马在靠近!”城下奔来一人,急切的说道。他的话音才落,又有一人奔跑了过来,“城南也发现了!”

  随后城北,城东相继来报。

  大家纷纷惴惴不安的看着宋瑾瑜那张过分年轻的面容。

  这样年轻漂亮的人,真的会带着他们走出这场困境吗?

  大家的心底都没有底气。

  “燃起狼烟!”宋瑾瑜深吸了一口气,终于来了!他沉声说道,“通知慕容将军。”

  “慕容将军在?”守城的军士们皆是一脸的惊诧,慕容将军已经多是未曾露面了。他们都以为那日离开兴泰城的是慕容将军带领的人马。却没想到慕容将军还在兴泰城里。

  “是的,她在!”宋瑾瑜缓声笑道。

  他的笑如同春花晓月,即便是在星光熠熠之中,依然夺目摄人,亮过了漫天的星辰。

  无论何时何地,她都在,她就在他的心中,已经融入了他的骨血之中,不可分离,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将他与她分开。

  纳兰翦月,穷你一生,你也做不到与她这般的靠近。

  宋瑾瑜的嘴角晕开了一层极度璀璨的笑容,让人目眩神迷。

  陆昭穿着慕容金的衣衫,提着长枪,稳步走上城头,他的身后跟着两名铁卫。

  他的面容隐匿在黑色玄铁打造而成的头盔之下,颈间红巾随着夜风飘扬,在火光映照之下,十分的夺目。

  “慕容将军!”

  “慕容将军!”

  看着假扮成慕容金的陆昭出现,城楼上的将士们顿时精神百倍,他们不由高声呼喊起来。

  陆昭在登上城楼的瞬间,只觉得自己有点眩晕,他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装束是不是能骗过城楼上的将士们。

  宋瑾瑜却是对他十分有信心。

  将士们不会管你是不是像慕容金,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精神上的支柱,一股能鼓舞他们前行的力量。

  所以当所有的将士们高呼起慕容将军这四个字的时候,就连陆昭也都是浑身一震,他不由挺起了自己的胸膛,高高的昂起了自己的头颅。

  是啊,此刻,他已经不是陆昭!不是一个在街上偷盗他人财物的小贼,不是一个流民,在这里,在这个城楼上,他穿上了慕容金的铠甲!他就是慕容金!

  他就代表着慕容金身上的那股子精神,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陆昭抬手一挥,宋瑾瑜马上高声说到,“各司其职,准备迎战。”

  兴泰城城墙的四个角楼上已经燃起了滚滚的狼烟,火光混着烟雾直冲云霄,烈焰滚滚,映亮了城楼上每个将士的眸光,好像在每个人的眼底都燃了一把火。

  他们只有六千人,加上城中一万多的民团,两万人都不足,外面的敌人如同潮水一样涌来,但是他们竟是丝毫没有畏惧之感。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知道慕容将军在,只要慕容将军在,他们就有生的希望,赢的希望,他们脚下是大梁的国土,城里守护着的是大梁的百姓……身为军人,价值不就是体现在这一刻?

  他们会鏖战到最后一刻,侯爷说了,朝廷大军不日就到,只要朝廷大军一到,他们便是赢了。

  这场鏖战一经打响,便是惨烈无比。

  陆昭已经两天未曾合眼了。

  他用布条将长枪就捆在自己的手上,防止枪柄染血之后会变得湿滑而脱手而出。他的铠甲已经完全被鲜血沁染,之前的血尚未干涸,就有新的血沿着铠甲的缝隙流淌,他忽然明白为何慕容将军总是喜欢穿着黑色的铠甲,因为这玄色便是最好的掩护色。

  他身上也有伤,但是都在不太重要的部位,就连疼他都感觉不到。

  他常常在想,如果慕容将军在,这场仗应该怎么打。

  宋瑾瑜不懂军事,所有的关于作战方面的决定都是由他独立决定的,宋瑾瑜管的是后勤,除了打仗以外所有的事情宋瑾瑜都包揽下来了。

  虽然他们都很年轻,但是大敌当前,他们竟然配合的天衣无缝。有的时候都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只需要一个眼神,便已经明白对方的想法。

  宋瑾瑜已经失去了往昔的从容与光彩,他素来纤尘不染的衣衫上也沾满了血污,他那张过分漂亮的面容在战火之中益发的呈现出了一种刚毅与果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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