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2/3段
郭欢欢也不是什么扭捏的人,当场就答应了。
顾明心烦,就把好哥们闫鹏叫出来陪她喝酒了。
闫鹏是他们家以前的邻居,俩人从小一块玩到大的,后来两家都搬了家,可也没断了联系,经常会一块出来喝酒。
地址就选在了离顾明家不远处的一个大排档里的烧烤摊,闫鹏到的时候,烤串还没上来,顾明就已经干掉两瓶啤酒了。
“哥们,我说你这不是失恋了吧。”
顾明没理会闫鹏的打趣,给他开了一瓶啤酒:“那,你来晚了,罚一瓶。”
闫鹏有些哭笑不得,把酒瓶往桌上一放,就开始和顾明理论:“你这就不讲理了,你临时打的电话,我家又离的这么远,我饭吃到一半就过来了。”
顾明也不说话,他又拿起一瓶开喝:“行行行,我喝,我喝还不行吗?”
“你这一会醉了,遭罪的还是我。”
闫鹏也不含糊,也不用杯子,拿起酒瓶就开喝,不一会,一瓶啤酒就喝没了。
老板过来上串的时候还夸呢:“这俩小伙子可真能喝呀!”
出门的时候,李美说要吃遍整个夜市,志向是很远大的,却被一个小小的胃给限制住了。
才走了一个开头,三个人就已经吃撑了。
“怎么办。”
下面的诱惑更多,可他们就只能咽着口水,已经无力再战斗了。
“要不,买杯奶茶,回吧。”
顾末的这个提议很得两人的心:“好,那就这样。”
这附近正好有一家很好喝的奶茶店,和顾末喜欢的那家是一个老板开的,这家是分店,离得远,顾末不常来。
这家店的火爆程度和总店是一样的,门口排起了一条长长的队伍,三个人也不着急,跟着队伍慢慢的排。
“我记得白天的时候有人跟我说不爱吃串串香了,可晚上那吃涮串的速度比我们两个加起来都快。”
顾末说着,还不住的摇着头,一副什么都看穿了的样子。
尽管顾末没说这人是李美,但从顾末的话语中就可以听出实在说李美。
李美盯着顾末的脸打量了一会:“我那是不向当电灯泡,给你和你那小男朋友制造机会,你现在到是嘲笑起你姐我了是吗。”
李美完全是属于那种一眼看上去就是女神的人,但相处下来你会发现,他完全就是一个神经病,还是那种喜欢动手的神经病。
顾末的脑袋上狠狠地挨了一拳:“小丫头,看你还敢不敢惹我。”
小时候,家里经常没人,父母上班忙,顾明嫌她是个拖累,不肯带她出去,后来,每次放假,顾妈妈就会把李美接过来,那时候的假期都是李美陪着顾末过的。
姐妹俩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吃,也因为这个爱好,姐妹俩玩的非常好。
直到近些年,李美上了大学,顾末也长大了,姐妹两在一起的时间才变得越来越少。
顾明和闫鹏在干了两打啤酒之后,速度才渐渐慢下来,此时的顾明脸色已经有些微微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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