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偶杀人第3/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韩虞一愣,他确实怀疑有人用机关造成了密室,但他还没来得及和周尔雅说,怎么他就知道了?

  不过想想周尔雅平日就慧眼如炬,观察入微,他说出什么话都不奇怪。

  “明白了。”

  金老板叹了口气,气势已沮,说话也没了一开始的从容:“那就拜托二位了,但在案情大白之前,务必麻烦二位保密,否则的话……”

  来百乐门捧场的客人,非富即贵,实在是惹不起的金主。金老板想收买两个侦探也很难做到,所以只能如履薄冰,忍气吞声,尽最大可能维护百乐门的名声。

  “我们会询问与黎小姐相关人等,还有黎小姐的住所与私人物品,也要去查看。除此之外,我们尽量不会透露相关讯息,也请你尽快请回纪小姐回来协助调查。”

  周尔雅点头,算是达成了协议。

  他本就谨言慎行,不是多嘴的人,韩虞虽然耿直冲动,但嘴巴很严实,倒不用担心。

  作为舞女,黎宝珠的人物关系实在不算特别复杂,除了在场面上招呼一些公子之外,基本上就两点一线,往来于愚园路的住所与静安寺的百乐门。

  这对于案件的排查来说,相对减少了许多工作量。

  周尔雅与韩虞先前往黎宝珠的住所查看,同时让金老板召集与黎宝珠相关的人员,晚上返回的时候统一询问。

  黎宝珠在中实新村租了一套公寓,距离百乐门步行也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周尔雅吩咐蔡副官去帮他找一样东西,与韩虞两人没有坐车,也没有叫黄包车,一路穿街过巷,走进了这一片红砖的新房。

  中实新村是法国建筑师皮埃尔的新作,在上海西区算是高档的住宅区,因为距离百乐门近,许多被金屋藏娇的舞女都在此落脚。

  不过据金老板说,黎宝珠虽然也有关系比较好的几位豪客,但巧妙地斡旋于其中,并未被任何人所占有,这房子的租金也是她自己给付。

  “中实新村的租金可不便宜。”

  韩虞想起自己之前租的亭子间,顿时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低声叹息,“这么看来,黎宝珠应该是个颇有手腕的女性。会不会是有人因爱生恨,所以蓄意报复?”

  这种事在这个时代也极为常见。

  隔三差五,就有花边新闻,某贵公子追求夜总会舞女不成,恼羞成怒,绑架伤人,凌辱害命——因为行凶者财大势大,许多时候都不了了之。

  但黎宝珠之死的细节,却处处透着蹊跷。

  “……不过如果是这样,也不会将这场谋杀设计得这么精巧。”

  韩虞想了想,不等周尔雅回答,自己否定了自己。

  而且,黎宝珠的衣物完好,尸检也显示并无其它外伤和争斗的痕迹,也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

  这不太符合因爱生恨,冲动杀人的行为模式。

  “通过密室机关杀人,凶手一定有长远的计划,如果不是涉及到很大的利益,有必须致对方于死地的原因,他或者她不会那么费心。”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