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分岐第2/3段
秦岳城是真的能吃,居然吃了十二个大肉包。
易妍感觉自己开了眼界,他还没见过秦岳城这么能吃的人。
“城哥要是生活在现代,去当个吃播,一准粉丝成群。”易妍打包时还调侃了一句。
秦岳城没听明白,问,“什么是吃播?”
“就是吃东西给别人看。”易妍解释了一句。
秦岳城还是想不明白,吃东西给别人看?居然有人喜欢看别人吃东西?
他饿着的时候,看别人吃东西只会更馋,很难理解这种喜欢看别人吃东西的人。
东西难道不是自己吃了最好?
“以后你就知道了。”易妍拎着打包好的包子,出了铺子。
两人又在集市上面逛了逛,然后去了一家文具店。
易妍的本子和笔都用的差不多了,而且她之后打算教秦岳城一些基础的数学和语文知识,文具都要再买一些。
秦岳城长这么大,第一次来文具店,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他当初很想读书,可是刘玉莲不肯送他上学,做为未完成的心愿,他一度很羡慕那些读书好的人。
这也是他有时候会自卑,觉得自己不如郑明珏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些本子和笔,看着就很有文化的感觉,秦岳城挨个拿起来瞧了瞧,被一只墨蓝色的钢笔吸引住了视线。
这支钢笔他觉得很漂亮,墨蓝色的外壳琉璃如玉,上面还有金色的刻文。
“这只多少钱?”他拿起来问店老板。
店老板从柜台里面探出身子,回答,“五块钱。”
秦岳城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五块钱放在村子里面的普通人家,省着点花都够两个月的开销了。
这么一小支的钢笔,居然就这么贵!
难怪都说读书费钱,不说上学的花销,就是这些文具,也不是普通家庭能买得起的。
秦岳城转头看了一眼,见易妍正在一摞书前面专心地挑选。
他拿着那支钢笔走到柜台前,从怀里面掏出五块钱递给老板,小声说,“这支笔我买了。”
这支笔在店里面算贵的,是省城进的货。
老板总共才进了两只,三个月了,一只都没卖出去。
他不禁抬头看了秦岳城一眼,见秦岳城穿着朴素,倒不像是多有钱的样子,一边接过钱,一边心里暗暗纳闷。
现在充大款的人都这么多了?还是说深藏不露?
“要拿个袋子装上不?”他问秦岳城。
秦岳城摇摇头,直接把钢笔揣进了怀里面,说,“我就这么放着就行。”
店老板没再说什么,转身继续整理柜台上的文具。
买完东西从文具店里出来,易妍这些日子赚的手工钱也都报销的差不离儿了。
唉,这年代,人赚的不多,东西却又都很贵。
……
回到村上,还没到家门口,易妍便远远看见易成刚端着个巨大的洗衣盆,从远处走来。
盆里面满满当当装的全都是肉,看颜色倒不像是牛肉,因为没那么鲜红。
么一小支的钢笔,居然就这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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