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郑复第1/2段
沈碧空来到吴国的时候,正碰上三年一次的选秀,鉴于吴皇喜爱美人,且受他宠爱的美人大多能惠及家人,所以吴国百姓很乐意献女入宫,就算不能侍奉在吴皇身边,那不还有二十来个皇子嘛,这出头的机会可比在别国大多了。当然,也有不愿的,毕竟心疼女儿的人家也大有人在,但吴皇身边不缺美人,且性情宽厚仁和,也不会强逼百姓送女入宫,派出来的选秀使,自然也不会做那黑脸恶人,只要那人家送上点孝敬,选秀使就大笔一划,给那人家的女儿报个恶疾什么的不要太容易,根本就不会有人追查。
沈碧空直往吴都的时候,就正好遇上了一队秀女,他因身体缘故,车行不快,这些秀女也是娇娇弱质,选秀使怕赶路急了,又病倒几个,反为不美,所以行进亦是缓缓,倒是意外的一起同行了。
这一队秀女的选秀使是个名叫的郑复的内监舍人,虽是内侍,却生得眉眼清秀,左眼角上有一颗红痣,透着十二分的妩媚,乍看去,倒像是个身着男装的清秀女儿。
但沈碧空并没有小看郑复,选秀使是个肥差,不说收到的孝敬,一旦他们选得的美人得了皇帝的宠幸,光是赏赐就够他们吃喝几年了,如果这个美人有幸生下皇子封了妃,选秀使更能一步登天,直接成为妃子身边的总管太监,“钱”途无量啊。所以每逢选秀年,内侍监的舍人们为了这个职位能打破脑袋,一般都是那些年长的舍人抢得,因为在宫中的时间长,资历厚,人脉广,年轻的舍人们除非找到了大靠山,否则很少有抢得过那些年长舍人的。
郑复看着最多只有十六七岁,这个年纪就能混到舍人的地位,还抢到了选秀使一职,就不光是背后有靠山那么简单了,至少他本人必然是机敏伶俐、手腕灵活。
沈碧空爱才的毛病犯了,他在当大司空的时候,选用人才便以不拘一格名闻天下,虽然郑复只是个小太监,但太监也是人,是人就有才可用,何况他现在手底下严重缺人使唤,如果吴国能成为他重新翻云覆雨的地点,那么宫中有个能力出众的太监当自己人,再好不过。
所以当郑复主动提出与他同行的时候,沈碧空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虽然他隐隐看出,这个眉眼清秀的内监舍人,暗里别有所图。
“顾公子,前面就是小泽了,等到了那儿,咱们好好歇上两天,换了水路,要比坐车舒服多了。”
郑复骑着一匹枣红马,跟在沈碧空的马车边,一边走一边擦汗,细嫩的肌肤都被擦红了,映着眼角上的那粒红痣,越发显得妩媚可人。
沈碧空笑笑,道:“那我就沾了郑舍人的光了。”
秀女乘坐的船只,当然是又大又稳,这辆马车再舒服,行于途中,总难免有些颠簸,不比行船舒适。何况还有郑复这样妩媚可人的小太监同行,虽然他不是沈碧空喜好的皎皎若明月的那一款,但也观之赏心悦目。
所以沈碧空的心情挺不错的,即使郑复的刻意亲近明显是有所图的姿态,不过这世上真正一见如故的知交能有多少,陌路之人初逢,必然是对方身上有值得去图一图的地方,才会彼此相识相交,就像他对郑复,不一样是看到了这个年少的内侍舍人的身上有可以被利用的地方吗。
“哈哈哈,要比坐车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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