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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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来时已换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时,用甜言蜜语让他多给一点小费。

  然而……

  男人不在。

  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层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张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遗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遗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来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见长,吴丽华练了三年,她发现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经到了武侠里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她向往着……

  然后,她所在的空城里来了个人,一个男人,很巧很巧,正是当年在电子厂骗了她的身体也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男孩。

  他没认出她来。

  他用刀。

  她打不赢。

  独孤了几十年的男人,没有一刀杀了她,而是想剥光了她享受一番再动手。

  她等待着时机。

  在男人嗷嗷叫着的最后时刻,她出手了。

  吴丽华永远都记得,那个长大后依然是个人渣的男孩在最后时刻的惊恐和绝望,她很喜欢他的表情,一刀又一刀……

  每一刀,都是她的恨意。

  她杀的第二个男人,很遗憾,不是当年那个老板。

  现在,她要杀第三个男人。

  盯着李凤栖,“所以你们男人都该死。”

  李凤栖苦笑,背上的伤口的痛楚在撕裂着他的神经,“我不知道你曾经受过什么样的伤害,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故事了解得越多,我们心中的人性就会出现破绽,我只知道一件事:来到这座城后,你想杀我,那么——”

  顿了下,“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就够了。

  因为我们不是陈树,大家都没得选择。

  吴丽华点头,“所谓的天选之子,没有谁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好人,既然有杀人的想法和行动,也做好了被杀的觉悟。”

  连人渣都能成为天选之子,何其讽刺。

  李凤栖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其实有的。”

  那个练拳的少年。

  他不杀人。

  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够,相反,他实力很强。

  不杀人……

  大概是因为不想杀人吧。

  可惜大部分天选之子没有他那么好的命,他不杀人,别人也杀不了他。

  而一般的天选之子,不杀人?

  只能被杀。

  也正是因此,李凤栖和陈树一样,对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极为憎恨,如此戏弄生命,就算是神仙,也天怒人怨。

  吴丽华哦了一声,“别人如何,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

  我要亲手掌控自己的命运,谁也不能阻挡。

  我不要再卑微如狗。

  我能活下去,不需要出卖肉身和尊严的活下去。

  因为我有长弓射日。

  我有短刀遗忘。

  我,吴丽华,一个从黑夜之中崛起的女子,一定要走到那光明的彼岸,找到属于我的美好。

  仅此而已。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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