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异宝?还是祸水?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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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悯之和我逃到了蓟水河边的一个渔村里。

  我们隐姓埋名,像一对平凡的夫妻,过起了平淡的日子。

  但是,只有我知道,这平淡的日子,其实暗藏汹涌。

  我依旧是一个剑客。

  我废掉的右手,被悯之用神奇的方法治愈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疯狂地追击悯之。

  悯之的身上,确实怀有异宝。

  一夜,在莹莹烛光下,我终于看到了这异宝。

  异宝颇丑陋。

  甚至令人恶心。

  竟是一条虫子。

  虫子有手指般大小,貌似肥胖的毛毛虫,全身灰白,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悯之将虫子从一个贴身携带的竹筒中取出来,竟把虫子放到了我右肩的伤口处。

  我虽纵横江湖,笑看恩仇,但是,这么个小小的虫子,着实让我胆战心惊。

  因此,虫子一到我肩上,我全身就筛糠一般抖个不停。

  悯之抿嘴一笑,安慰道:“你不是自称剑客,不畏生死吗?别怕,就是有点痛而已。”

  我知道悯之从不骗我。但是这有点痛,也着实太轻描淡写了。

  实在是钻心刻骨之痛!

  这死气沉沉的虫子,一见到血肉,就立即如同打了鸡血般,亢奋地扭动那令人作呕的肥胖身躯,竟然顺着我伤口,钻到皮肉之中去了。

  悯之说肩头的伤口伤了我的经脉。这天杀的虫子,就是顺着皮肉,逐渐把我坏死的经脉吃掉了。

  我忍受了七日,如同剥皮抽筋般的痛苦之后,悯之终于挑开了我右手的皮肤,将那条变成暗红色的胖虫子取了出来。

  那虫子足足胖了一大圈,心满意足地爬回竹筒睡觉去了。

  而我,则又被悯之灌了一个月的各种苦涩汤药。终于,我的右手,又可以自如持剑了。

  天不亡我无愁剑!

  我开心得与悯之痛饮了三天,庆祝我人剑两得。

  但是所谓乐极生悲。

  当我从大醉中清醒过来,竟然不见了悯之的踪影。

  我从来没有这么惊慌过。

  哪怕我的手废了,我也不觉得人生会灰暗。做不了剑客,我可以和悯之做一对平凡夫妻,看春花秋落。天涯无处不是家?

  但是,如果没有悯之,我将何去何从?又是赤条条一人,孤独地来回于天地间,生有何欢?死又有何哀?

  于是,我发疯一样到处寻找悯之。

  终于,我在蓟水河中的一个小岛上,找到了悯之。

  我死死地抱住悯之,哭着哀求她不要离开我。

  但是,她的语气很决绝。

  她告诉我,她的父亲,早年无意间得了条神秘虫子,唤作腐生虫。这腐生虫专门吞噬腐烂坏死的经脉。同时,它又可以令经脉重生,因此是个疗伤的宝贝。悯之的父亲本是个庸医。自从他得了腐生虫,突然在江湖中名声大噪。找他寻医问药的人,几乎踏破门庭。但是,异宝,给悯之一家带来的,除了名声和财富,还有噩梦。不断有心存贪念之人,来盗取腐生虫。终于在不久之前,悯之的父亲死于数名高手的劫杀。临死前,悯之的父亲,将悯之托付给他的好友,五合镖局的总镖头蒙承宇,希望蒙承宇能将悯之寻找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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