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分配任务(三)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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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地方官鞭笞犯人,甚至将犯人鞭笞致死致残,这些都不是事。

  当年,绛候周勃进了廷尉大牢,几乎就被折磨掉了半条命。

  历史上的韩安国也有死灰复燃的故事留下。

  这些两千石甚至万石的顶级贵族官僚,尚且被狱卒弄得欲仙欲死,何况平民百姓?

  史记上王温舒就曾感慨:要是冬天再长一点就好了。

  义纵也曾干过杀人杀到全郡上下人人胆寒,郡中豪强的血流的连河水都染红了的地步。

  更麻烦的是,汉室的地方郡守,是将杀人视作政绩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冤假错案,自然就免不了。

  可是作为皇帝,刘彻却不能让这些家伙乱杀人。

  而且,中央集权的一个特征,就是皇帝拥有死刑的复核权。

  所谓生杀予夺,尽操于天子之手。

  像现在这样,地方官自己就可以决定杀人,这对刘彻来说,太不科学了。

  而且也不利于汉室中央政权的威权。

  刘询临襟正坐,对着周亚夫与晁错道:“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时,曾下诏曰: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天子执政,首在活命,如今地方郡守,郡尉乃至于郡司马、主薄两千石封疆大吏,操执生杀大权,两千石固多贤明大臣,然,亦也难免忙中出错,朕意将死刑处决之权,收归中央,由廷尉复核,上报朕前,亲笔勾绝,而后准予处刑!”

  霍光与魏相对视一眼,然后拜道:“陛下仁善,臣等谨奉诏!”

  对于中央来说,当然是权力越多越好了。

  而且,自秦以后,中央集权就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更何况,天子所说的这个事情,只要不是笨蛋,都知道,天下舆论与民心,都是支持的。

  诸子百家,无论什么派系,都不会在这个涉及少杀、慎杀的问题上多嘴。

  至于把持话语权的地主官僚阶级,恐怕,要对这个决定举四肢支持了。

  毕竟,朝廷的肉食者们比起地方的郡守来说,是要脸的。

  这些年来,汉室的高层,已经出现了不少爱惜羽毛的人。

  只是,刘询更看到了,实际上目前现行的汉律对于权贵官僚阶级的权益是非常看重的。

  汉律中就规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审判定罪。

  至于关内侯以上及两千石犯罪。更是只有丞相、廷尉与皇帝才能决定其命运。

  说到底,刘氏江山的本质。是封建王朝。

  汉室的律法自然会偏向照顾地主权贵阶级和有钱的商人。

  在多数时候,平民与有钱人犯罪。是两种待遇。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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