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分配任务(三)第2/2段
一般来说,地方官鞭笞犯人,甚至将犯人鞭笞致死致残,这些都不是事。
当年,绛候周勃进了廷尉大牢,几乎就被折磨掉了半条命。
历史上的韩安国也有死灰复燃的故事留下。
这些两千石甚至万石的顶级贵族官僚,尚且被狱卒弄得欲仙欲死,何况平民百姓?
史记上王温舒就曾感慨:要是冬天再长一点就好了。
义纵也曾干过杀人杀到全郡上下人人胆寒,郡中豪强的血流的连河水都染红了的地步。
更麻烦的是,汉室的地方郡守,是将杀人视作政绩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冤假错案,自然就免不了。
可是作为皇帝,刘彻却不能让这些家伙乱杀人。
而且,中央集权的一个特征,就是皇帝拥有死刑的复核权。
所谓生杀予夺,尽操于天子之手。
像现在这样,地方官自己就可以决定杀人,这对刘彻来说,太不科学了。
而且也不利于汉室中央政权的威权。
刘询临襟正坐,对着周亚夫与晁错道:“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时,曾下诏曰: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天子执政,首在活命,如今地方郡守,郡尉乃至于郡司马、主薄两千石封疆大吏,操执生杀大权,两千石固多贤明大臣,然,亦也难免忙中出错,朕意将死刑处决之权,收归中央,由廷尉复核,上报朕前,亲笔勾绝,而后准予处刑!”
霍光与魏相对视一眼,然后拜道:“陛下仁善,臣等谨奉诏!”
对于中央来说,当然是权力越多越好了。
而且,自秦以后,中央集权就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更何况,天子所说的这个事情,只要不是笨蛋,都知道,天下舆论与民心,都是支持的。
诸子百家,无论什么派系,都不会在这个涉及少杀、慎杀的问题上多嘴。
至于把持话语权的地主官僚阶级,恐怕,要对这个决定举四肢支持了。
毕竟,朝廷的肉食者们比起地方的郡守来说,是要脸的。
这些年来,汉室的高层,已经出现了不少爱惜羽毛的人。
只是,刘询更看到了,实际上目前现行的汉律对于权贵官僚阶级的权益是非常看重的。
汉律中就规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审判定罪。
至于关内侯以上及两千石犯罪。更是只有丞相、廷尉与皇帝才能决定其命运。
说到底,刘氏江山的本质。是封建王朝。
汉室的律法自然会偏向照顾地主权贵阶级和有钱的商人。
在多数时候,平民与有钱人犯罪。是两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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