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徭役《二》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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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从官职上来看,就有卫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督候等等,不一而足。

  卫尉和太常、光禄勋三卿都隶属于中央统管军事的最高长官太尉。

  所以,但反调赴京师的卫士,都是军事编制,这与材官骑士等是不同的。除了保卫皇宫以外,卫士还有其他的一些任务,如屯守园陵寝庙,守护皇太子和天子,服役于诸侯王国等等。

  而且汉室老百姓服完徭役后,还需要上缴口赋,更赋,还会征收刍稿。

  《汉律》中关于刍稿的纪录:入顷刍稿,以其授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稿二石。刍,自黄黍以上皆受之。入刍稿,相输度,可也。(《田律》)大约这顷入刍三石,稿两石便是刍稿的征收标准。

  而口赋,据《汉仪注》中记载:“民年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武帝加钱,以补车骑马。”

  起征年龄在武帝时候有过降,《汉书•贡禹传》:“武帝征伐四夷,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昭帝时恢复旧制,东汉末年曾降至过一岁。

  更赋是由更役的代役钱演变而来的一项正税,也是一种人头税。是由过更演变而成的正税,其税额为三百钱/年。

  而所谓的“践更”是存在于役者与代役者之间的一种交易,雇人代每年一月的更役,价格是两千钱。

  卒更是更卒每年亲身服一个月的徭役,践更是更卒用两千钱直接雇人代服一月之役,过更是每人每年出钱三百给官府。

  以此言之,则所谓更赋,仅仅是指第三种服役方式而言。

  因为这三百钱是交给国家的,而两千钱是雇者与被雇者之间的一种交易,当然不能算作赋税。

  卜式的例子作为证明:《卜式传》中记载:武帝曾“赐式外繇四百人”。

  外繇,据苏林的解释,就是戍边的意思。

  武帝以外繇四百人次给卜式,并不是说卜式家里有四百人要服徭役,关键在于,外繇是不需要人人都去的,而只需要每人交三百钱就可以,所以,武帝的赏赐实际上就是把这四百人所要交的外繇钱上给卜式。

  在刘询彻底理清了汉室的徭役,税收的情况后,刘询明白为什么到元帝时期谷梁派彻底成为官学,汉室老百姓与贵族官吏的日子并不轻松,必须要改变这一现状。

  如何改变,甚至是无法改变,在匈奴的外部压力和东南的内部压力下,牵一发而动全身,甚至刘询自己明白,整个徭役不可以轻动。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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