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戏剧女王(3)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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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人生啊!”杨曦晨在心里坚定下了走向演艺道路的信念。

  在杨家所在紫金公寓3号楼的正对面,就是邹可家所在的5号楼。和杨曦晨对邹可单纯的喜欢不一样,她是爱社长的。

  她的房间,摆满了杨曦晨参加每一部社团戏剧的剧照,或是西装革履,或是复古的绅士,或是古代的侠客,“这世上不会有比她更帅的人了!”邹可时常对着这些照片犯花痴。

  自小和母亲在一起生活的邹可,对异性有着发自内心地厌恶,不仅是因为从小到大看到母亲失恋了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苦,而且男性身上,总是会散发出令人恶心的味道。

  “母亲男朋友身上的酒味,男老师袖口的烟味,男同学腋下的汗味,真是要命。”光想想这些味道,就要让她吐了出来。更别说长时间待在一起说话了。就连精致男孩林之亦身上的古龙水味,她都讨厌。“太做作。”

  又因为邹可身材矮小,十六岁的年纪却只有一米五多一点的身高,在刚来到志远中学的时候,就经常会受到那些恶心的男孩子的骚扰。

  “小朋友,小学部再隔壁哦,这里可是高中啊!”

  “哇,小萝莉,好卡哇伊啊!快叫亚美爹来听听!”

  那些男生就像刚吃了屎的苍蝇一样围着她转,弱小的她又没有正面反抗的勇气,直到在社团招新的那天,同来戏剧社摊头报名的杨曦晨替她赶走了那些骚扰她的男生,温柔地看着她的脸说到,“同学,你没事吧。”

  “哇!他身上的味道好好闻,有淡淡地樱花香。”这是邹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的味道,“哇,好帅”,还有他完美无瑕的脸庞。直到后来,邹可看到杨曦晨的学生证,上面的性别写的是女生。

  这才恍然大悟,“这么帅的人怎么可能是男孩子呢!”

  对戏剧毫无了解的邹可就这样跟着杨曦晨进了戏剧社。杨曦晨刚加入戏剧社的第一个学期,就被大家推选为社长。

  这不仅是因为杨曦晨优秀的外形,更多的是她表现出来的对戏剧的热爱,真的感染到了戏剧社的每一个人。

  每次排练,她总是提前一个小时赶到,甚至不惜以翘课为代价,只为了确定场景、道具、灯光、服装一切是否都准备到位。

  她虽然看上去十分霸气,但对戏剧社的成员都很温柔,即使是再小的龙套角色,杨曦晨也会耐心地对她讲戏。有时候,邹可会为了故意让杨曦晨多跟她说话,而故意装作看不懂戏的样子。

  “哈哈,社长还是最宠我了。”

  杨曦晨给了邹可久违的安全感,她喜欢小鸟依人地依偎在她身边。所以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明明最不擅长数理化的她,还是选了理科班,连班主任都来劝她,不要放弃自己文科的优势。她却糊弄地说,自己最喜欢挑战不可能。

  其实,她喜欢的,不过是和杨曦晨在一起,只是简单地在一起。“哈哈,社长,你可要帮我补习数理化哦!”

  “又有了和社长单独在一起的理由了,哈哈!”邹可的小算盘打得可好了。

  邹可小心翼翼地拿出认真拜访在书包里的《王子与乞丐》的剧本,“这可是社长自己写的剧本哦。”

  当邹可看到自己饰演的小爱是男主的初恋,并且还成为了男主之后一生的白月光的时候,难以掩饰内心地喜悦,问到,“社长,小爱是这出戏的女一号吗?”

  “那当然,虽然只有一幕戏,但绝对是女一号!”

  “这样的话,男一号是不是都是最喜欢女一号的!”

  杨曦晨不说话,只是双手叉腰点头。

  “社长,你说嘛!是不是最喜欢!”

  邹可软磨硬泡着杨曦晨说出喜欢,最后还使出了杀手锏,挠杨曦晨的咯吱窝,别看杨曦晨人高马大,但最怕痒了。邹可没挠几下,就连说了好几个,“喜欢”。

  这个“喜欢”,邹可一直记在心里。

  虽然是杨曦晨官方承认的女一号,但小爱的戏份真的不多,台词也比之后出现的女性角色少很多。

  “谢谢,多亏你了。”

  “你好,又见面了。今天外面下雨了。”

  “这是我给你买的新衣服,试一下吧。”

  “三天了,怎么还不出现,他去了哪里?不会是生病了吧”

  ……

  这几句简单的台词,邹可每晚都会练习上好几遍,不断体会着小爱的心境。

  她绝不允许自己让社长失望!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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