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新店选址第2/2段
这个番茄炒蛋店,赚钱就赚钱吧!
咱是要赔大钱的人,不在乎这一个赚钱的小破店了。
现在的他,要做的是找新的地方租房经营,比继续操心怎么让番茄炒蛋店赔钱来的更有效。
与其如此,不如全权交给刘亮,自己倒也省心了。
离开了番茄炒蛋的小店后,王多余骑着他的小毛驴电动车,在市区内悠闲转悠着。
在他看来,中小型饭店的选址上,一定要在市中心……没有其它原因,就是因为贵!
房租高昂,转让费高昂。
市中心也分好地段和坏地段的。
比如一片居民区,在小区的出入口处,那里的地方就是绝佳的好地方,因为住户出门就能吃到饭,省事便捷。
但这种好地方,万然是不能选的!
一定要选偏的。
就是从小区出来后,又拐了俩弯最好贴近死胡同的那种。
别看跟小区出入口只有两百米距离,但往往就这两百米,就起到了绝顶关键的作用!
为了寻找地方,王多余足足转了三天,终于锁定了两个比较合适的地方。
什么?两个地方就找了足足三天?
废话……任务赔钱时间是两个月,我耽搁越多时间就是耽搁越多金钱啊。
要不是系统有限制,我巴不得拖上一个月再找。
王多余锁定的这两家店,一个是做牛肉汤菜馆,另一个是做川菜馆的。
他们的地理位置全都符合王多余的预期,是小区拐俩弯贴近死胡同的那种。
唯独不同的是,第一家饭店周围的门面店,开的也全是饭店,店铺前都还有比较宽阔空余的停车位,转让费和租金加起来大概要二十万。
另外一家周围几乎没有饭店,店铺前压根没有所谓的停车位,周围全是一些二手地产中介公司、小型教育公司之类的。当然,它的转让费和租金也便宜不少,只需十六万就能拿下。
在经过了几番的权衡利弊后,王多余决定……租赁后者!
是因为贪图便宜,十六万比二十万低吗?
当然不!
王多余巴不得多掏点钱呢。
作为一名忠实的,有阅历经历的年轻人,王多余深知一个严肃的问题。
普通人吃饭,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
很多人吃饭是有选择困难症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所以,他们会选择前往饭店扎堆的地方,哪怕这个地方距离他上班的地方有两三公里。
然后,他们会看着一个个饭店的招牌,最终随便选择一个看上眼的饭店吃饭。
为什么大多数的烧烤店聚集在某一个特定区域;
为什么服装店聚集在某个特定区域;
哪怕是五金店或卖摩托车卖车的,那都是成群扎堆聚集在某一个特定区域。
一个道理!
相反那些孤零零的饭店,生意才是最难做的!
别看现在省了四万块转让费,啧啧,只要店开起来,他孤零零的一家辣椒炒肉,稳妥妥的绝对赔钱啊。
说干就干。
王多余来到了这家川菜馆店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老板,你瞧下合同没问题的话,咱们这就签下我给你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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