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打假第一人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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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假比走私毒品和军火的利润高,且相对来讲风险小,是一个高获利低风险的产业。据世界贸易组(WTO)提供的资料,1990年至1995年,全球贸易额增长了47%,而同期假冒商品贸易额却增长了150%。

  打假绝对有利可图,打假绝对是个技术活。

  所以,陈实告诉耗子和翟锋道:“不要小看打假,今后,你们两个一人负责拍照打听消息,一人负责打假,两人可以合作,不过似乎没有多少合作的空间。”

  陈实打假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他的产品若是火爆的话,一定会有假冒伪劣产品的,因此,打假就非常重要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四季度对283家企业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其中182家企业每年用于打假的费用共达2.42亿元,222家企业共有1676人从事打假工作,平均每个企业从事打假的就有7-8人;160家企业遇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在1998年损失产值95.75亿元,占当年总产值的11.12%,年利税损失13.16亿元,占当年总利税的7.85%;这些数据仅是对200多家企业的调查。据估算,全国一年因假冒伪劣商品所造成的损失约有1300多亿元。

  如此可见,打假有多重要,当然,若是被人恶意打假也是很头疼的。他打假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自保,首先是为了自己不受到侵害,只要自己干干净净,那么恶意打假也不过是小丑挑梁而已。

  打假之所以有利可图,伪劣产品之所以那么多,那是因为我国涉及打假的法律很多,执行这些法律的部门也很多,各自为政。以工商行政管理为例:打假一般由经检部门负责,也有些专职打假人员,可它的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公平交易局执行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侵权假冒涉及的是《商标法》,基层商标部门人员少,有不少根本不办案;这次联合打假是消保部门指导,执行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层的办案力量更是薄弱。同行企业在正面市场上是竞争对手,打假要联合,是制售假者把名牌企业捆在一起的,联合可以引起政府、社会和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加大打假的力度,还可以降低执法部门和企业的打假成本,可是有些执法人员很不乐意;国务院组织各部门联合打假,要求媒体宣传报道、舆论监督,有些执法人员不欢迎别人在场,而是更喜欢与制假贩假者单打独斗,是否有便于黑箱操作之嫌?

  还有执法的最基层单位是工商所,它既负责市场准入,又负责市场监管,权倾一方。凡是打假不力的执法部门,平时必然处事不公,监管不严,对造假售假现象漠然处置,直接管理人员有腐败问题。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考核地方政府行政长官的政绩,不可避免地会滋长不顾法律尊严和国家利益的地方保护主义。

  一些地方的行政长官和执法管理部门,为完成地方经济的原始积累,暗中支持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成为灰色经济的温床,当然,当地经济由此也会呈现一时的某种繁荣景象。

  这些都是导致伪劣产品过多的问题,因此也就催生出了打假的市场。一般的企业对打假畏首畏尾,为了防止客户群流失考虑很多,包括自身的企业形象、法律解决对自身销售的影响等等因素。政府职能部门难在企业自身不愿扩大影响范围,很少提出要职能部门介入,没有企业的申请,他们也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所以他们一般只是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健康的消费观念培育了一批购买和使用“假货”的潜在和忠实消费者,而正是这些人为制假售假者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有的认为正品价格太贵,比如名牌服装,有的则认为有些商品很难买到正品,比如水货手机,有的甚至认为假冒的商品质量比有的正品还好。

  如此一来,职业打假就有市场了,据陈实所知,后世,职业打假年收入百万的人非常多,可见我过的打假市场是多么丰厚。

  种种原因,种种理由,陈实最后决定一定要建立一个职业打假的团队,因此耗子和翟锋两人一定要承担起这个重任。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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