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寡人有疾 第二十三章、洛邑弈剑第1/2段
“既然文圣有后,那这祭酒该他来当,”胡塞王满不在乎地说,“只是该推出来让我等见一见。”
众诸侯不管信与不信,不论几分真假,只能暗地里骂一句宋王卑鄙,点头应和胡塞王。
宋王命人去武邑接子丑后人,招呼众诸侯饮酒,更有舞女歌姬载歌载舞。此番博弈,众诸侯皆棋差一招,哪有心情看歌舞,只门头饮酒。
“今日会盟洛邑,这酒苦得很,又没下酒菜,不如弈剑助兴,诸位意下如何?”胡塞王独饮了两杯,不甚甘甜,大声询问。
“既然胡塞王有心,那鄙国有上将淳于期,取吴三城,生擒吴王乃素于会稽,可以领教。”越王瞥了吴王一眼满心得意地说。
淳于期领命,拱手道:“久闻卫秀青出于蓝,可称为圣,如今天下,武圣难求,期前来讨教一番。”
胡塞王身后,卫秀冷哼一声,走进场中,并未正眼望淳于期一眼。淳于期大怒,未等令下,拔剑刺向卫秀。卫秀见招拆招,不过五招过后,一刀震落淳于期手里重剑,再一刀,一颗大好人头落地,惊得诸侯先是掩面不看,再饮酒压惊。
“天子以为如何?”胡塞王问。
赫天子脸色惨白,点点头。
很快场地收拾干净,淳于期尸连尸带首被丢到场外,以免污了诸侯眼睛。越王脸色难看,吴王心里得意,表面安抚道:“叔叔,越国勇士何止百万,区区卫秀……”
吴王冷哼一声,称病领人离席而去,最先退场的,竟然是吴国。
不过半个时辰,卫秀连斩五人,诸侯面面相觑,不再派人上了。
“洛邑会盟三十六国,竟无一敌手。久闻宋有武圣缪斯,想来老而朽也,不敢来战,无趣。”卫秀撇撇嘴,嚷嚷一番就要退场。
忽然有一人踏风而来,拔剑出鞘,站在离卫秀十五步的地方。卫秀扭身,问:“你是谁?是哪国人?又有什么战绩?”
“缪斯。”缪斯不再多言,拔剑出鞘,直指卫秀。
“缪苦之子缪斯?让你老子来,别说我以大欺小。”卫秀全然不把缪斯放在眼里,便是武圣之子又如何?武道一途,纵然再有资质,也需积淀,他卫秀随兄卫灵征战,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二十余载,勉强可以称为武圣。反观缪斯,虽说是缪苦之子,却不过二十,哪里的底气。
“你不配。”缪斯轻笑道。
卫秀勃然大怒,拖着重刀,疾驰而来。缪斯手持青锋,眼神凌厉,脚下生风,避而不战。卫秀虽易怒,却不是莽夫,并没有自乱阵脚,而是与缪斯相互试探。
众诸侯手持铜觥也顾不上饮酒,盯着这噱头极大的两人,一人是武圣卫灵从弟,堪称新晋武圣;一人是剑陵传人,武圣缪苦之后,皆为不凡。
终于两人不在试探,卫秀拖刀,缪斯持剑,两人交手,一触即分,只留下金铁之声。
“好。”胡塞王大口饮酒,似乎不尽兴,持壶痛饮。
众诸侯不论懂不懂剑,都满脸兴奋,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好酒。”
“下饭,再饮一杯如何?”
诸侯如何,两人并不关注,缪斯如临大敌,双手持剑,来回踱步;卫秀也收敛了轻视之意,不敢轻敌。
终于两人再过一招,卫秀仗着重刀的优势,以万钧之势劈向缪斯。缪斯翻滚避开,拄剑单膝跪地,略显狼狈。重刀有优,自然有劣,卫秀收不住力道,脚下踉跄,缪斯乘势而起,一剑削去。青锋夹杂着秋风之力急促而至,依旧被卫秀躲开,只削去了一缕发梢。
众诸侯推杯换盏再饮酒,直言精彩,全然不掩饰脸上的戏谑之情。纵然是剑陵传人,纵然是胡塞新晋武圣,终究只是一枚棋子,棋子,如何能突破棋手的桎梏,主宰天下沉浮呢?
“寐虎缪斯,后生可畏。”卫秀瞥了一眼被削去的鬓角,双手持刀,作拖刀状。
胡塞尚武,天下皆知。武圣卫灵使一口重刀,有拖刀术,最擅长以势压人。卫秀既然是卫灵从弟,自然也得到拖刀术真传,只是不知能有卫灵几分风姿。
先前卫秀也拖刀,不过是寻常刀术,单单以力致敌,不由让人怀疑他这个新晋武圣的水分。这会儿再看,卫秀的身姿沉了下去,与刀融为一体。弓腰如老猫,使刀如使爪,老猫捕鼠,一击毙敌。
缪斯自然不是鼠子,剑陵剑陵,生而为剑,死则为陵。如果说胡塞以刀为骨,那剑陵便是以剑为魂。三尺青锋,剑鸣咻咻;一袭青袍,衣袂飘飘。
武圣本是武夫,又不同于武夫。武夫再如何也只是肉体凡胎,终究没有“势”。传言武夫练至臻于极致,凡胎晋升为自然有劣,卫秀收不住力道,脚下踉跄,缪斯乘势而起,一剑削去。青锋夹杂着秋风之力急促而至,依旧被卫秀躲开,只削去了一缕发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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