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初相见 第4章 谁说往事不要再提?第1/2段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要写,那就写写我自己的故事吧。
如果那算得上是一场恋爱的话。
男主人公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闫旭。对,闫旭,延续,仿佛有着许多的可能,延续着我青春懵懂的一切可能,然而这一切也随着青春懵懂,最终却延续成了无限悲伤。
本来我是想让自己忘掉过去的事情的,可在大学的日子里,在没有闫旭的日子里,我依然可以记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才知道想念他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摆脱不去。
而当我着手开始写这个故事,也便再次让我有了回忆的理由。
是谁说过往事不要再提?如果没有患上失忆症,谁又能真的能把往事忘得一干二净,更何况,那曾经是生命里第一个喜欢的人。如果是你,你会选择遗忘还是记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纵然虐心千百遍,我却待你如初恋。没错,这就是初恋。
晚上对着电脑敲字的时候,眼前就总是会浮现他的微笑,是那种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声音的微笑。
就是因为想给你笑容才会露出的那种微笑。能让你忘记全世界的那种纯粹的微笑。
我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这个人已经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你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在哪,想念除了折磨自己,早就没有意义,要开始新的生活。
可一切都没有用。我知道在曾经的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不和他见面,不和他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想他,哪怕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曾这样地想念他。
没错,这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暗恋故事。
话说,微微帮我报了名,她也就得从头到尾负责到底。于是,她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我这个新版的vip读者,我写一章,她就读一章,写一段,她就读一段。
微微看了故事的开头,就很伤感,“这个女主好自虐啊,爱一个人,还不让他知道,他想靠近,她又亲手把他推远,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啊?就是那什么,我爱你,可是与你无关吗。梅可,你写这故事可真够变态的。谈恋爱真有这么复杂吗?喜欢就告诉他不好吗?还非得藏着掖着的。”
虽然,和微微讨论剧情的时候,我总是笑着的,可是在写故事的时候,我真的会很想念很想念,会经常想起我们曾经的日子,可我真的不太清楚我们到底是怎么结束的,又或者我们是不是从来就没有开始过。
闫旭,他的名字只要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就是蝴蝶效应,排山倒海。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播音间,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午间校园广播。但是我们的学校,就在我高一的那一年刚刚好打造了这么一个校园电台,还和当地的电台合作,主打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让学生自己做小小主持人,并且定期会有电台的主持人来学校做培训。
而我和闫旭特别恰巧的通过了朗诵比赛的层层选拔,最终被收编到小小电台主持人的队伍,还被编成一组,成了每天中午主持校园广播点歌节目的主持人。
我还记得,我们把当时的那个时段,起名叫做“幸运时光”。
因为那个时候,对于我们来说,能被选中接触电台主持,走进那间小小的播音间,轻轻推动一个个调音按钮,让音乐和歌声经我们的掌控传递到校园的每sp; 闫旭,他的名字只要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就是蝴蝶效应,排山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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