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彭家有女初长成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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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成为贫苦人家娶妻生子的桎梏。那就是古时候的贫富差距以及身份阶层。如果一个人出身显贵,身份地位高贵,先祖是有名的将军或是学术大家,就算是后期家道中落,也能依靠其高贵的身份如愿以偿的娶妻生子。

  贫苦人民一是没有强大的背景,二是没有雄厚的资产,在重重压迫之中孕育出一种办法,就是租赁他人妻子,自己付出一定的资金去租赁别人的妻子来为自己繁衍后代。“典妻制”应运而生。

  典妻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从字面意思可以分析得到,“典”字的意思在古代就是租赁的意思,在很多影视剧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典当商铺,就是把自己值钱的东西拿去典当,换取少量的钱财,用物品去换取钱财。

  而“典妻”顾名思义就是典当或者租赁妻子。需要娶妻生子的穷人没有足够的钱财娶妻,就会花费少量的财力去租赁别人妻子为自己繁衍子孙;而成家了的一方,会因为家庭贫困而去选择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借给别人生孩子,获得一部分钱财补贴家用。

  这种方法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可谓是极其荒唐,自己的妻子怎么能够当作商品典当或者租赁呢。造成此等行为的罪魁祸首就是古代荼毒人心的封建制度以及传统封建思想。

  其一是如果一个男子没有娶妻生子是对自己父母乃至祖先的大不敬,在当时被视为大不孝,会让自己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其二就是古代时候女子的身份地位相较于男子地位低下,简单理解为不把女子当人看,而是视其为男子的附属品。

  据汉代的史料记载,典妻制最早出现在汉朝时期。汉朝可以说是我国古代上比较强大繁荣的朝代了,此等拙劣之举依然存在,可见无论多么政治开明,国立强盛的朝代都少不了有皇帝管不到的地方,这些地方的人们只能任人鱼肉。

  据汉代史书记载,当时的典妻制已经成为了贫苦人民之中不成文的规矩。当时的典妻制是有特殊要求的,那就是雇主与租客一定要是身份地位近乎平等的,并且双方也都需要是穷人,确立这样的前提之后才能进行典妻交易。

  这种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趋近于合理的。因为双方都是贫苦人家,了解生活不易,更了解生养孩子的艰难,所以说女子被租赁后生命是安全的,不像富贵人家视女子生命如草芥。

  典妻制在当时世风日下的社会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虽然此等行为遭人诟病,但是这种办法有效的帮助贫苦人家延续了香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但是,这种方式可谓是我国婚姻发展上的畸形发展。

  虽然典妻制在但当时社会的底层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做法相当于公然挑衅传统思想观念,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封建统治。于是,历朝历代的君王都会明令禁止出现“典妻”行为,并设立惩处制度。

  虽然官方明令禁止,但是奈何人们没有办法娶妻生子,“典妻制”就衍生出了好多种,以多种形式存在。清代时期典妻制发展到了巅峰,并且随着地域的不同,典妻的规矩也就不同。

  明清时期,由于国外进步思想传入中原国土,虽然仅仅之时影响到了上层人士,但是其余波也传播到了社会底层之中。据传,在乾隆年间的江浙地区,典妻双方不仅仅需要都是穷人,还需要有媒婆从中牵线,做担保,促进交易的完成。

  在宁波地区,典妻双方还需要签订契约,在上面明确出典妻的时间期限和价格。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松阳区域,女子可把“典夫”带到家中,一同伺候雇主,家中的所有农活全部由“典夫”承担。直到民国时期,典妻制才逐渐消亡。

  现在看来“典妻制”是一种有违人伦的方式,虽然其形式有所改变,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将女子作为一种商品随意变卖,典当给他人的一种形式而已。

  由此可见,典妻制度虽然存在,但是它是不合理的,终将会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也由此可见,古代封建思想和传统道德观念对女子的危害可谓巨大。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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