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法无禁止第1/2段
可县官的这么多迎来送往的花销,知县门一般该怎么准备这么多费用呢?办法当然是有的!!
只是有些害人听闻而已,毕竟在这些地方官看来,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不就是捞钱吗?哪怕朱元璋有再严格的政令,依旧有人架不住要捞一些偏门!这其中最常见的办法就是踢斛淋尖!
我们都知道,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官员是很苛刻的,其所制定的工资标准堪称我国古代封建社会最低。洪武年间,即便是品级最高的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米也仅仅才有1044石,月均87石,越往下越低,到七品知县就只有90石了,月均才7.5石,可就是这样,官员们每个月依然不能按时足额领到俸米,而只能领到一部分,剩下部分则被折算成其它生活用品,等价发给他们,广大官员们如果仅仅依靠俸禄生活的话,那是相当拮据的(可参照海润同志)。因此,大部分官员们为了维持相对体面、富足的生活,往往都会费尽心思去捞点外快,以补贴家用,“淋尖踢斛”也就成为了官员们捞取外快的重要手段。
1.何为“淋尖踢斛”?
""淋尖踢斛""又称为“脚踢淋尖”,其中,斛是一种计量容器,是朝廷收缴老百姓上交的粮食时所使用的专用计量容器,历朝历代,一斛的数量都有所不同,汉朝时,一斛=1石=10斗=120斤;自宋朝开始,一斛=0.5石=5斗=60斤。
当老百姓上交粮食给国家时,先要将粮食倒入斛内,一方面是检查粮食的质量,另一方面则用来计量,按照惯例,粮食要高过斛口,呈圆锥形尖状,这时,官员们搞创收、考验他们技术的时候就到了。
“淋尖踢斛”的具体操作方法是这样的:当交粮的百姓将粮食装满斛后,收粮的官员往往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斛上踢上一脚,必须要保证斛不能倒,可斛虽不倒,但一脚下去,高过斛口的那部分粮食就会洒下来,而交粮的百姓是不允许去回收这部分粮食的,因为,这部分粮食将算作是运输和保管途中的损耗而被收走,斛中所剩的粮食才算是老百姓真正上交的数量,百姓们往往都会因为官员们的这一脚而无形当中要多交不少粮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被官员们踢下来的那部分粮食,他们自然是不会上交国家的,这部分粮食都被他们据为己有了。久而久之,“淋尖踢斛”也成为了大明官员捞取外快的一种半公开的重要手段。
正因为“淋尖踢斛”是大明官员们捞取外快的重要手段,因此,每当老百姓上交粮食的这天,收粮的官员们都会将自己调整到最好的状态,只为在收粮食时拼命踹上一脚,毕竟,在工资那么低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间内,是大鱼大肉,还是吃糠咽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完全就取决于那一脚的成果,不拼命才怪!
2.“淋尖踢斛”有何潜规则?
实际上,不论古代还是现代,任何一行或多或少都是有这样那样的潜规则的,“淋尖踢斛”也不例外。它官员们的这一脚而无形当中要多交不少粮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被官员们踢下来的那部分粮食,他们自然是不会上交国家的,这部分粮食都被他们据为己有了。久而久之,“淋尖踢斛”也成为了大明官员捞取外快的一种半公开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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