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衙门工资第1/2段
杨津正一听到这便有些火冒三丈,前任知县彭叔大聘请的师爷和随从,怎么会找到自己索要工资?
这难道不就是所谓的恶意讨薪吗?
必须严厉惩治,坚决打击这种恶意讨薪现象!!
杨津正几乎心里没有丝毫的犹豫。毕竟自己上京赶考的路费都还要靠破案来挣!哪有钱给这些人支付工资呀?
不过想想倒也是无可厚非,毕竟一个知县要聘请的人还真不在少数!
现在,哪个地方若出事,“罪魁祸首”肯定是临时工。临时工因此臭名远扬,成为人们诟病的对象,大有千夫所指之势。
临时工群体并不是现在才有的,古代都有了,而且一样背负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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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知府衙门
古代衙门用临时工,主要是正式的官员太少,而事情又太多,不得不聘用一些临时工来做事。以清代为例,正式官员是很少的,主要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称为“正途”出身。还有一些是通过“捐纳”,通俗的讲就是拿钱买个官做。两种加起来都不多。如最基层的县一级,大概就三五个官员。比如,平乐县当时有知县一名,县丞一名,驻扎在沙子街,典史、教谕、训导各一名。知县是“正印官”,或称“正堂”,县丞、典史为“属官”,教谕、训导为“教职”或“学官”。知县虽说是“七品芝麻官”,但却掌握着一县的大权,诸如征收钱粮赋税、缉捕盗贼逃犯、审理刑民案件、主持岁时祭祀、督导学子读书、劝导绅民向善等等,都属于其职责。所以有“父母官”之称。其他的都是“佐杂官”,对知县起辅佐作用。如果是府县同在一个城镇,还会多几个府的官员,如平乐城当时还有“知府一员,府经历一员,府教谕一员,府训导一员”。你看,加起来总共就是九个官员。这几个人不可能把全县乃至全府(一般管六七个县)的事情做完,更不能做好。怎么办,只好请一些人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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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一
由于以上原因,古代的各级官员一般学习能力特强,也特会考试,是官员兼学者的角色,但做事可就不一定在行。其中不乏高分高能者,也肯定有不少高分低能者,不太会做具体的事情。再加上官员的流动性很大,在任职内,对地方还不怎么熟悉就要调离了。而且,他们主要是批阅文书、迎来送往、审理案件等,那些催征钱粮、锁拿嫌犯、整理文案等琐碎的事,自然耻于搭理,不屑一顾。官员干不了,或者不屑干的事,就一股脑交给临时工去办理。
衙门里的临时工,通常称为“吏役”、“胥吏”,具体名称各种各样,有掌文书工作的“吏书”,有专司缉盗的“捕快”,有看管监狱的“衙役”等。瞿同祖先生将其归纳为“书吏”、“衙役”、“长随”、“幕僚”等四类。幕僚是知县聘请的私人顾问,专门为其出谋划策,或起草一些重要文书,地位较高。其他则是当差的,地位较低,不但当官的看不起,普通老百姓也瞧不起,把他们视为贱役。在一个县里,大概有一百多的吏役。如平乐县,据史料记载,在知县手下听差的有“吏书十二名……门子二名……皂隶十六名……马快八名……民壮五十名……灯夫二名……看监禁卒八名……轿伞伞夫七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在县丞手下听差的有“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在教谕手下听差的有“门役三名……斋夫六名……膳夫二名”;在训导手下听差的有“斋夫六名……膳夫二名”;在典史手下听差的有“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事,自然耻于搭理,不屑一顾。官员干不了,或者不屑干的事,就一股脑交给临时工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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