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皂吏第2/3段
(三)胥吏为祸知多少
郭嵩焘必是有感而发,我们不知道他怎么受了胥吏的气,然而,胥吏弄权却并非清代独有,实乃历史共业,其来有自。胥吏虽然承担行政机器运转的很多具体细务,但因为社会地位卑贱,待遇低下,晋升困难,所以不可能指望他们具有多高的道德水准。在社会生活里,基本上属于破坏性的暗黑力量。
胥吏为祸,大体都在哪些方面?
——为祸之一:残虐小民
小民承担的种种徭役赋税,本身有多沉重且不必说,首先要过胥吏这一关。远的不论,还记得解放前旧社会交公粮情形的,应该清楚这里面的厉害。帝国的财源,无非来自小民,钱粮正税是没什么商量余地的,但是还要被经手的胥吏再扒一层皮。因为上面是实收实发,并不管你这个那个,而从小民手里收取、集中,在转运、派发,其中的成本大的惊人,更何况人人都要分一杯羹,多出来花里胡哨的“羡耗”,还不都是转嫁在小民头上。
像《聊斋促织》里的成名,狠不下心来凌虐小民,结果呢,人家干里正发大财,他干里正,赔惨了不说,差点坑死自己全家。所以呢,不是古人歧视胥吏,而是这个行业,好人真的干不了。
又我们初中时都学过杜甫的《石壕吏》,写小吏强行拉夫,半夜入户,吓得老翁翻墙而逃,最后竟把老妇人捉去了。胥吏之残民可见一斑。有部老电影,黑白片,《拉壮丁》,揭露抗战时期国府拉壮丁的恶政,着重刻画了乡公所一帮底层胥吏残民、捞钱的丑恶嘴脸,可以做个参考。
——为祸之二:操弄司法
这方面利润最为丰厚,因为一涉官司,无论哪一方都是待宰的猪羊。
像《红楼梦》里这个门子,对把持官司,包揽诉讼这套业务必然精熟。他对实力家族、官场潜规则非常熟悉,对原告被告、涉案人员的情况也都摸得清清楚楚,白道黑道,他都有渠道,能量可是不小,获利也必然可观,对法制的破坏也是致命的。
清代方苞的《狱中杂记》,记述狱吏拷略勒索囚徒,种种情状,已令人不忍睹;而其中枉法的手段,更是骇人听闻。只要给了足够的钱,临刑的死囚,他们都能捞出来,换上别人去死,“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这么干有没有风险呢?没有。即使长官发现杀错了人,也是不敢问的,因为这个领导责任他也承担不起,只会遮掩过去。
连司法都沦陷了,这个世道就黑透透,没有一点光了。
——为祸之三:挟制长官
因为把持利益,在地方上或部门内往往会形成胥吏世袭或同乡把持的事实,势力就更大更稳固了;况且官员都是有任期的,也有种种避嫌制度,而胥吏则长期在职,每每造成“铁打的胥吏流水的官”这样的格局,吏强官弱,官不能治胥吏,而胥吏能左右,甚至裹挟长官,而在分赃上占据优势,成为地方或部门实际的土皇帝。
清代朱克敬《瞑庵杂识》记述一件事:道光年间有个叫恽世临的进士,曾先后任长沙知府、湖南巡抚。考中进士之前,有次他在酒馆喝酒,偶尔听到邻桌的一名胥吏对人说,官场就像一辆车子,我等吏人好比赶车的人,主官和属官好比骡子,我们鞭子一挥,叫他们向左他们不敢往右。恽世临听了,心中暗暗“怪叹”。
其实这种事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在局外人看来,官、吏上下尊卑判然,岂可淆乱?而身在局中,就既不“怪”,也不“叹”了:当官的,离开手下这些胥吏,怎么开展工作?不依靠他们依靠谁?
胥吏势大,不仅会挟制本司长官,只要差事关联到,都可以勾兑利益
——为祸之二:操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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