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朝朝 (一)第1/2段
蹭完午饭理所应当留下的留下休息的叶公子,倚着门框,歪着头看书房内提笔作画的少女,突然想到两句难得塞进脑子里的诗句。
摇头晃脑,声情并茂的念道,“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叶欢看着看着,不自觉的咧开了嘴角。阿言执笔的样子好好看哎,姿态好潇洒哎。看看这笔触,这身姿。是谁这么有眼光啊,能追上这么好看的姑娘。
一边想着一边拍了拍胸脯,肯定的点头。是我,是小爷我慧眼识珠。哎,果然,也就只有像小爷我这般英姿潇洒,玉树临风,身姿矫健,威武不凡的才能相配。
我与阿言,真是天生一对哎。等阿言答应了我,小爷就去求皇上赐婚,最好再求个恩典,好让阿言风风光光的出嫁。到时候,置办的都是上好的器物,把这地,这屋,包括这衣柜这书桌,都弄成红的,通红,喜庆。还有这画笔,太素了,怎么也得镶两颗珍珠。
到时候阿言跟小爷我成了亲,怎么也得三年抱俩,五年抱仨。女孩随阿言姓墨,毕竟阿言的姓比较好听,男孩的话呢姓就随小爷我。女孩嘛,身娇体弱就得使劲儿宠,免得被别家的臭小子给勾搭去了。
男孩子嘛,皮糙肉厚的,从小就教他习武。敢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那得生俩男孩,一个护着阿言,一个护着他妹妹。不行不行,生太多了阿言肯定会累的。那可不行。嗯,那生几个,不如,就听阿言的吧。反正只要的阿言生的,男孩小爷也喜欢,女孩肯定也好看。
越想越觉得正确,点点头,嗯,没错,就这么办。叶欢想象着要是有个跟阿言长的一样的女儿,小小的,软软的一团。只是想想,就觉得可爱的不行。等她长大了,可得仔仔细细的给她挑对象。油嘴滑舌的,不行!长的丑的,不行!人品差的,不行!怎么着,也得像她爹一样,正直又阳刚的。想着想着,不由的得意的挺起胸膛。
挽起袖子将墨调好,几笔勾勒出山川。墨言退后仔细端详着自己的画作,正想问问他可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回头就看见一个痴傻的少年斜斜地扒在门上,一只手拄着下巴,笑的嘴角几乎要咧到耳后,露出一副不可描述的神情,眼神都有些不聚焦。
所以,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自己到底脑补了些什么,笑的像个痴汉。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喂?”“女儿,软软的,可爱。嘻嘻,嗯,嗯?”
叶欢回过神,一把拉住面前的手,“阿言你画技如此高超,不如,给我画幅画像吧”。“偌大的王府,没有人给你画过画像吗?”墨言状似不经意间抽回手。“有,是有啦。不过,他们都没有你画的好看”。叶欢勾住墨言手上的笔,轻轻摇了摇。
行吧,看在今日天气好心情好的份上,就给他画一回。“还没画,你就知道我画的好看?”墨画作,正想问问他可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回头就看见一个痴傻的少年斜斜地扒在门上,一只手拄着下巴,笑的嘴角几乎要咧到耳后,露出一副不可描述的神情,眼神都有些不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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