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楼中魔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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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下来的三个人,孔武有力的那个唤作洪义,一脸络腮大胡,典型的国字眼。近三角形的眼型,使他的面相凶狠无比,脸上,还有后背都有一道刀疤。脸上那道刀疤是他十来岁在乡下跟黑大哥混黑时,一次砍人火拼中,被人用西瓜刀砍的。刀疤约长三厘米,他当时机警往后一仰,反手对着那人脖子砍了一刀,血柱如雨喷在他的脸上。他像是地狱走出的修罗,震慑住对面的人,带着一身煞气,结束了那场火拼。
疤痕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就差那么几毫米,眼睛就保不住了。去医院的时候,两个医生一人拿镊子,一人拿缝合,总共在他的嘴上刺了二十三针。
后来,他跟的那个老大垮了台,世道也跟着变了,他跑到城里谋生,认识了现在的老大。
背后那一道疤是他替对方挨的,赢得了对方的信任,跟他结成了异姓兄弟。
他是不擅于动脑子的人,他也清楚自己的定位。砍刀玩得再厉害,也比不过一梭子子弹,单打独斗的年代早已过去。
他新认识的老大叫白孟山,也是如今他旁边那个侏儒。可能是天生身体残疾,白孟山做起阴损事,半点也不手软。黄、赌、毒,杀人放贷,吃喝嫖赌,无一不通,无一不精。他能笑着把人的耳朵割下来,扔进白酒杯里,塞进嘴里嚼几下咽进肚子。
与他做的那些事相比,洪义的事迹是小巫见大巫。
而那个皮相好的帅大叔叫做路千秋,他是后面加入白孟山的,他只有脸属上乘。其他事情一窍不通,是个好看不顶用的绣花枕头。在认识白孟山之前,他主要去给富婆当小白脸。
那时他不过二十岁,却能忍着反胃,在床上把皮肤松弛,年龄比他娘还要大的老女人,一口一个姐哄得开开心心的。可这种渠道来钱,在他眼里仍然不够快,所以他跟了白孟山混。
他们做的买卖,死后被人刨去坟墓鞭尸都够轻的,剖出的心肝也许会黑得跟墨汁一样。
只要有良知存在的人,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好感。
他们游弋在法外之地,他们使无数家庭破碎,他们残忍地剥夺一条条人命。将这些人的心肝脾肺肾,以及其他部位,换成白花花的银子,用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他们曾经的工作是人贩子,而且不是一般的人贩子。一般的人贩子拐卖儿童、女人,卖到穷乡僻壤,或者是没有孩子的家庭,从中牟取利润。那些不幸罹难的无辜人,虽然要经历一番苦难,可是至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白孟山等人的行为更加令人发指,他们就是家中父母长辈经常拿来吓唬小孩的故事来源。他们是非法器官贩卖者,他们通过欺骗、武力、哄骗等手段,割人身上的部位,提供给有需要的客户,用来牟取暴利。
这些客户大多数是上层的富翁,他们有头有脸,坐拥大把钞票,比一般人更加惜命。他们潇洒纵情声色犬马,对身体器官造成的负荷,可以转稼到普通人的身上,在他们的高额金钱悬赏下,一些人铤而走险,帮他们找合用的人体部件更换。
白孟山等人好比猪头人身的天堂屠夫,类似于奥威尔的《1984》。白孟人等人将屠刀挥向自己的同类,与天堂屠夫奥因克不同,他们的行为是自发的、自觉的,他们因为纯粹的利益,将自己的同类、同胞,架在了砧板上。如同菜市场卖肉的肉贩子,跟那些泯灭良知的客户讨价还价,谈笑风生地谈好时间、要求。
器官移植术是与时间赛跑的手术,器官在体外滞留的时间越久,器官成活的可能所以他跟了白孟山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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