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食尸鬼第1/2段
这个新上任官员的运气非常好,他派人在一处乡村蹲守,那户人家的女儿害了风寒,方能出嫁的年纪就一命呜呼,白发人送黑发人哭声震天。听说有妖怪会吃人的尸骨,那户人家一开始并不同意,想着找人铺一层青石,或者请道士做场水陆法事,把那些妖怪慑住。
那新官急于求成,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就用一锭白银,换来了这个机会。亲生女儿也没有银子亲,更何况女儿已经成了具尸体,这些年拉扯大这么个闺女,也花费了不少银钱,好不容易出落成黄花大闺女,没等女儿找到金龟婿,拿些货真价实的聘礼,说没就没了。
出于现实的需要,也是贪念所至,那对夫妇鬼迷心窍同意了这个决定,决定推迟女儿入土。
为了不打草惊蛇,灵堂里只是照例点了一盏灵灯,那对夫妇在灵堂里守夜,其他官兵全部埋伏了起来。头天夜里,没有任何异样,就连那对收了钱的夫妇也颇有微词,全部人白天呵欠连连。隔天夜里,那位官员亲自上阵,与手下的官兵一同守在灵堂,亲自督阵。
这时,那女孩的尸体已经过了头七,照旧礼过头七一定要下葬,但那位官员一心想屠妖,所以强行不让那对夫妇下葬。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那对夫妇想到兜里还没捂热的银子,就任由他们胡闹去了。
惊喜来的就是那么突然,那天晚上,虫鸣瞬间没了,就像被人突然掐住了脖子。就连村头栓着的大黄狗,也夹着尾巴挖了个土洞,把自己缩在里头。
那夜色诡异得如墨汁般渗人,仿佛有些浓稠的液体在附近流动。那些守夜的官兵,自栩一身皇气,可是守着一具冰冷发臭的尸体,头皮也有些发麻。那女孩的父母,直接不干了,无论如何都不肯守灵堂,还说头七不下葬会起尸,他们女儿起尸之后,闻到他们的人味,第一个就找他们,拿着包袱跑到了邻村亲戚家。
那官员不信邪,他始终觉得是有人在作遂,于是,亲自上阵守着灵堂里的蜡烛。这蜡烛可有讲究,一般不能熄灭,如果前一根蜡烛即将燃尽,得马上续上另一根。
总结前一晚的情况,官员认为是蜡烛的火光惊扰了那个妖怪,因此,他不顾手下官兵的反对,把那盏燃了七天的白蜡烛掐熄了。邪风骤起,风里带着腐烂的味道,低矮的院墙,倒像是口窄棺材的棺材板。
官兵紧握着手里的刀,将官员护在了内圈,东侧院墙突然崩蹋,掀起漫天尘土。尘埃里一个高大而佝偻的身影,带着可怖的啼哭,像是自幽冥爬出。首先出现的是他的上半身,上身的肌肉赤红色,如同做陶器的黏土,一根根的血管似的物体,还有干瘦的肌肉纤毫毕现。
看到那个妖怪真面目时,所有官兵手里的兵器都瑟瑟发抖,他们未曾见过这般怪诞的生物。眼睛、鼻子、嘴巴拼起来像个正常的狗妖,然而那些部分拆分开来却使人产生生理性的呕吐,那五官不能仔细用肉眼打量。
那些官兵全部失去了战斗力,官员还恃着自己朝廷命官百邪不侵的身份,跟那慢步走来的怪物叫嚣,他大声喝道:“区区狗妖,见到天子册封朝廷命官,还不赶紧跪下!”
“掘人坟墓,盗人尸体,十恶不可赦,待我将你捉拿归案,将你挫骨扬灰!”
那怪物只是嗬荷嗬地怪笑,混合着语义不明的音节,它的视线只是粗略扫了一下,然后抬脚往前走,眼里只有那具棺材。
这副姿态惹火了心比天高的朝廷命官,当即喝令官兵把妖怪拿下。那些官兵虽然两腿打颤,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只能硬着头发往上冲,用手里的刀劈给他们造成视角污染的那只怪物。
刀砍上去像是掉入了泥潭,有官兵发现了不对,想要把刀抽出来。可任他们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有办法抽出半寸,那怪物欣赏着他们眼里的惊恐与战栗,像是折断小孩玩具一样,身上的刀一柄柄折断。
见到这怪物的蛮力,官兵深知不可力敌,转身就跑,还在怪物身上的佩刀,索性直接不要了。那官员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如同埋头闷了一壶西洋参茶,凉得他舌根发颤。他总算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碰上的是个真正的怪物,那些不是他们这种普通官员能够对付的怪物,但……
为时已晚,发酵恰当的少女尸体,成了绝佳的正餐,这一顿饭它吃得非常愉快,不仅有前菜,还有饭后甜点。第二天,村民看到的便是满地的烂肠烂肉,还有白生生的骨头碴子。
原本居住在那个地方的村民,害怕妖怪把自己吃掉,所以陆续搬离了那个村子,只有一户人家剩下一个老头,因为看成无力没有搬走。听说,后来朝廷又派了人过来,隔天那些朝廷派来的人就走了。
这件事没有记载在任何一本正史,只有那些真假掺半的野史里,才能找到相关的记载。而那个吃人的妖怪,则被称作食尸妖。
不过,现在受到外来文化影响,一般它叫做……
食尸鬼!
彪爷吐里了嘴里憋着的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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