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和三国时历任官职爵位人员(续二)第3/3段
二零八年六月,献帝(实际曹操)废除了三公,以丞相、御史大夫代。
太尉官署属员:长史一人,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
司徒:
《后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由上文可见,司徒主要掌管民生,兼管教化,以及建立礼制。太尉拥有考课武官的权力,而司徒拥有考课地方官的权力。年末的时候,司徒会奏请皇帝,以根据地方官的表现对地方官进行赏罚。此外,朝廷在郊外祭祀天地的时候,司徒要负责审查祭祀用的牲畜,以及检视祭器(祭祀用的器具)是否清洁;在大丧(皇帝、皇后、皇子的丧礼)的时候,司徒要负责看管梓宫(梓宫为皇帝、皇后、皇子以及个别重臣的棺材)。
司徒的前身为丞相。西汉汉成帝年间,为了分化丞相的权力,汉成帝采取了大臣何武的建议,建立了三公制。汉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让大司空、大司马和丞相并列,并称为三公;在三公制之前,御史大夫和大司马的地位都要低于丞相,受丞相节制。《汉书•成帝纪第十》:“(绥和元年、公元前八年)夏四月,以大司马票骑将军为大司马,罢将军官。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
公元前一年,汉哀帝元寿二年,又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光武复国之后,延续了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的三公制度。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三公又更名为司徒、太尉和司空。董卓任相国期间,司徒仍旧存在。二零八年,曹操废除了三公制,改设丞相和御史大夫。曹丕称帝后(黄初元年,公元二二零年),又改丞相为司徒,并恢复了三公制。
最后再提一下,汉末的上公和三公九卿都是有名无实,手上并没有多少的权力。东汉中后期,宦官和外戚轮流着独揽大权。汉末,虽然外戚和宦官集团相继倒台,但权臣董卓、李傕、曹操等人又相继掌控大权,官吏的任免和升降全在他们的一念之间。此外,东汉时期,三台(尚书台、御史台、谒者台)的权力逐渐加重,也在另一方面削弱了上公、三公们的权力。
一八八年九月,司徒许相被罢官,灵帝以司空丁宫为司徒。许相是十常侍的党羽。
一八九年七月,司徒丁宫被罢官。一八九年九月二十一日,献帝(实际为董卓)以豫州牧黄琬为司徒。
一八九年十二月,献帝(还是董卓)以司徒黄琬为太尉,以司空杨彪为司徒。
一九零年二月,司徒杨彪和太尉黄琬被免官(见上文太尉部分),献帝以太仆王允为司徒。
一九二年六月,司徒王允被李傕等人所杀。
一九二年六月,献帝(此时李傕等人掌权)以前将军赵谦为司徒。同年九月,赵谦被罢官。
一九二年九月,献帝以司空淳于嘉为司徒。一九四年十二月,淳于嘉被罢免。
一九四年十二月,献帝以卫尉赵温为司徒。一九五年左右,赵温因触怒李傕而被免官,淳于嘉复为司徒。
一九六年九月,曹操进入洛阳“挟天子以令诸侯”。曹操罢免了司徒淳于嘉,再度起用赵温为司徒。《资治通鉴第六十二卷》:“九月,司徒淳于嘉、太尉杨彪、司空张喜皆罢。”
二零八年正月,赵温被免官。同年,赵温去世。《后汉书•卷二十七》:“温从车驾都许。建安十三年,以辟司空曹操子丕为掾,操怒,奏温辟臣子弟,选举不实,免官。是岁卒,年七十二。”
二零八年六月,曹操废除了三公。
司徒官署属员: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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