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偶尔干坏事儿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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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呼百应,大家都凑到程六朝跟前。

  老程宣布,小曲捣乱成功,邵帅公司的两家潜在客户改变了合作意向,还真有一家跟程父朋友开的广告公司合作上了;邵帅公司两名主力员工已准备跳槽,很多员工翘班溜去参观手抓饼店;而邵帅本人听说后大发雷霆,因为他觉得员工知道他开手抓饼店太跌份了......

  寝室几兄弟为惩(整)恶(人)成功,小小地庆祝了一下,不过邵帅那家伙心胸狭隘得很,得小心他报复。

  程六朝想,姓邵的要真敢报复,大不了我就把他诬陷的事儿捅出去,证据都在我手里呢。保护得了兄弟就行,牺牲了教导主任,反正我程六朝是不心疼的。我在乎的人可一共就那么几个人儿,不像小曲儿老好人,在乎的一箩筐。

  傍晚时分,曲南休背起书包要出门。

  “小曲儿,约会还背书包?”

  “我去图书馆。”

  程六朝不解地问:“图书馆有那么大吸引力么?比李汤霓还吸引人?”

  杜天元嗑着瓜子打着游戏说:“噢我知道了,小曲是要去写吧?学生物医学的,应该能写出科幻来吧?将来说不定拍成科幻大片呢!”

  曲南休十分淡定:“你想多了。”

  不过他心里明白,要是把罗教授的故事写出来就不一样了,搞不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但现在还不是写教授的时候。

  杜天元说:“小曲的我看了,挺吸引人的,有空你们都看看。”

  文杰念念有词:“‘事俗常生倦,小酌好入眠,微醺袒露真情性,把盏掏心见。’”

  曲南休面露惊喜之色,这正是《九云乱》里的句子。

  程六朝不慌不忙接道:“‘长空恋皓月,玉液唇齿衔。敢叫懦夫成勇士,入骨始狂癫。’”

  这也是他里的句子。

  杜天元说:“哦,闹了半天大家都看了啊,都看得比我细啊!”

  “那是,就你,还没干点儿啥事儿呢,总爱挂嘴上......”

  大家兴致勃勃讨论了一会儿文中的人物,一致认为,爱酒爱美女又有血性的屠天,比那个冰山脸装腔作势、不食人间烟火的越云泽,要真性情得多。

  关于文中美女,倒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温柔典雅的,有人喜欢精灵古怪的,还有人喜欢痴情到死的。

  小曲也没想到,自己这个作文大部分时候不及格的人,竟然会对写这件事产生巨大的热情。现在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之一,就是安静地坐在窗前灯下码字。

  平时的生活简单朴素,甚至很多时候枯燥无趣,然而脑海中的那个世界,竟是如此绚丽缤纷,像个隐蔽的世外桃源。

  而那道来去无踪的白光,就是打开世外桃源大门的钥匙。

  每当他思索接下来的情节该怎么发展的时候,每当他犹豫主角该如何选择的时候,仿佛脑海中有根指针,很快给他指明了方向,又好像有人要借他的手,迫不及待讲完这个故事。

  有时他会看着空无一人的屋子问:“屠天,难道是你么?”

  从最初的震惊、难以置信,到现在的相安无事甚至有些依赖,他觉得屠天作为一种神秘的存在,已经成为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灵感源泉,他很少出现别的作者常常抱怨的“卡文”现象,只有打字太慢、赶不上才思涌的速度的烦恼,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作者了。

  正在他写的故事广受好评的时候,断更了。

  原因是账号被盗。

  有人删除了他发布的全部章节,并用他的账号四处发布垃圾信息,引起骂声一片。

  就算不是自己干的,这样也算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

  焦急万分的曲南休马上联系网站,编辑反馈说,网站将冻结这个被盗账号,让他重新注册一个,重新发布,采用字母+数字这种组合的复杂密码,网站将滚动播出他的公告信息,并将原文下的评论和打赏转移过去。

  “谢谢小编。”

  编辑回复了一行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以后你慢慢会习惯的。”

  从小到大,除了个头比别人高,其余还真没体会过“木秀于林”的滋味,一直在家境比自己好的同学们当中,以草根、屁民自居。

  这一下更让他觉得,只要努力,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但事实并不如此,世上的事,并非只要努力就能成功,还要靠背景,靠机遇,靠很多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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