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吃瘪第4/4段
老大夫拿着包离开了,头也不回。元氏还想拉着,却被老大夫甩开了手。
“娘亲,我的手真的没治了吗?”
沈言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这手要是断了,别说嫁进王府,就是嫁到一般人家都很难了。
元氏顿了顿气的骂道:“有什么办法?谁叫你非要去找麻烦还不是你自找的。”
在疏夏国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倘若这女人成了残疾,会更加低人一等。
想到这里,沈言就差急的哭出声来。她还这么年轻,还想嫁给吴王呢。
看着女儿哭了起来,元氏自然也是不忍心安慰道:
“放心吧,言儿,为娘就是找遍所有的名医也要把你的手治好。”
元氏自然不能放任自己的女儿不管,而且这笔账她一定会加到沈默的头上。
沈言哭哭啼啼也是惹得元氏一阵心烦,只能让她先回纤绣阁静养了。
这几个月来已经过了寒冬,接下来便是开春了路上的梨花开得灿烂翩翩花瓣随着风被吹散街道之上,清香扑鼻美的异常。
都说南国风景如诗如画一般,可在大漠塞北之地也是并不逊色南方。
诗会盛典即将拉开帷幕,各家小姐公子全都跃跃欲试,因为他们知道,来参加诗会盛典的不光有参赛的人,还有皇家的各大学士,如果有幸能被他们看上,自然是前途一片光明。
只是那些书呆子一辈子都守在书中,不知道有没有空抬头看她们一眼。
吴王夜霆琛作为诗会的主办方,当天自然是要出席的,所以那些名门闺秀都愿意去见上一眼,哪怕只是远远的观望也好。
得不到的东西就算是看两眼也是好的,万一看两眼看两眼便被吴王看上了也不一定呀!
然而她们的吴王最近可能是没有心思理会其他女子,满脑子都充满着当天救自己那道娇小身影还有扑鼻的梨花香。
沈默知道如果参加诗会就一定会见到夜霆琛,所以她一定要崭露锋芒吸引夜霆琛的注意。
一想到夜霆琛,自然就会想起他被追杀的事情,这件事想来蹊跷,却又让人无从查起。
摇了摇脑袋想要把这件事情甩出脑外可是做不到呀!
那个笨蛋的身影像是孤魂野鬼缠上了她挥之不去。
一直一直在她脑袋里面打转转来转去转得她心烦。
沈默拍拍自己的脑袋,尽量不去想那些事,可是却不受控制。
“沈默啊沈默,活了两世都搭在一个男人手里!”
沈默念叨,看来自己跟夜霆琛的命运是分不开了。
两日后,诗会盛典如期举行,李文建造的擂诗台不同于往日,为了弘扬诗人情怀,特意建成书本的造型,非常惹眼。
现在不少商人的创意在路人的眼里看来自然是铺张浪费。
好好的擂台若是做成书本形状,不但不坚固反而还浪费材料。
但是在一些文人墨客的眼里看来倒是极为顺眼,认为也只有这样的擂台才符合他们以笔代刀针锋相对的气势。
毕竟学文的看不起学武的,学武的更看不上学文的。
互相都是鄙视来鄙视去的即使是眼前这一番小小的擂台也要彼此拿来比较一下,一定要争个你高我低。
沈言起了一个大早,元氏亲自为她梳洗打扮,准备的金丝裙势必会在诗会盛典上光彩夺目。
旁边的衣架上挂着一道光鲜亮丽的金色丝裙,腰上还系着长青色的腰带看起来极为精致袖口还用黑色的滚边裹了一圈,让人见之忘俗绝对不是普普通通的凡品。
“言儿,这次诗会,你一定要吸引吴王的目光,这样吴王才会对你印象深刻,对你日后嫁入王府也有帮助。”
元氏对沈言寄予厚望,更希望她能拔得头筹获得吴王的赞赏,这样她们娘俩以后必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这样的想法虽然说是落了俗套,但却是极为的现实毕竟如果自身没有超凡的实力,那么便只能够捞捞攀上高枝借着别人往上爬了。
“娘亲,我怕我…”
沈言想到今日的诗会盛典心里略微有点发慌,这么大的场合要想出彩,肯定不容易,想入了吴王的眼,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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