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主与仆第3/3段
“因为妈妈觉得你有错,该打,所以你就应该被打……罗琼,妈妈一直以为你很乖,可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是这么一个诡辩的人,竟然敢在妈妈面前诡辩。就冲这诡辩,你就应该被打……污蔑你,他为什么不污蔑别人而要污蔑你,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好东西吗?人家不污蔑别人,而是污蔑你,这就说明你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该打。”
虽然事后母亲给了罗琼一个完全算不上解释的解释,因为担心你真去偷,妈妈是因为怕你走上歧路,所以才会打你的。但那一天的事,就像刀刻一般深深烙进了罗琼灵魂,成为永远无法消散的伤痛。再多谎言,再多甜言蜜语,再多野蛮暴力也无法消除的伤痛。
我说你应该被打,你就应该被打。
母亲的声音再一次响起,罗琼捂着脑袋打起了滚。
滚开,从我的记忆里滚出来,母亲,从我的灵魂深处滚出来。
彻底地消失把,母亲。
求您了。
求求您不要在折磨我了,母亲,我求求你了。我已经按照您的要求随便和男人睡了,我已经按照您的要求没有反抗了,求求您,不要再继续折磨我了。不要再逼我了。
只有43天,我的人生只有43天了,求求您在这最后的43天,放过我吧。
浴室内的罗琼流着眼泪满地打滚,她用头撞击墙壁,想要彻底将母亲遗留在自己脑海里的声音驱赶出去,想将母亲花了整整二十六年时间培育出来的惯性思维一口气赶出去。但很可惜的是,现在的她还做不到。而这时浴室外的黄建良捂着脸一脸完全不敢相信的表情。
反抗了,竟然被放抗了!
不是已经被彻底捏成泥了吗,他花了整整六年时间一点点地把孙筱悠捏成可圆可扁的泥,然后又使上最后一招,夺取红丸。虽然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孙筱悠要带着失身于外人这份耻辱,一辈子被他彻底践踏。在天朝,对于女人还有什么比失身更大的罪过。
至少他黄建良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到了后来,事情有那么一点点偏差,但也无妨。所谓的女人,不是应该对得到自己第一次的男人言计听从吗?为了能够继续呆在他身边而言计听从。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又是她的丈夫,与此同时还是掌控她内心的上帝,难道不应该享受这等待遇?
要知道女子从一而终视为贞,反之为淫,这可是华夏族的数千年来一直不改的传统啊。
黄建良花了六年时间一点点地将孙筱悠捆在自己身边,让她彻底成为自己的人质,又做了她的丈夫,甚至得到她的第一次,照理说,事情发展到这个阶段,孙筱悠无论从生理、心理还是法律上全都应属于黄建良。她应该彻彻底底,毫无保留地属于他。
要不然,之前怎么会平白无故地跳了楼,仅仅因为他的一个念头就跳了楼。
虽然事故导致孙筱悠整个丧失了记忆,但那又如何,透过她的眼睛黄建良捕捉到完全没有两样的自我嫌弃。那种极度自卑、极度畏惧的感觉简直就和出事前的孙筱悠,一模一样。再加上成功夺取红丸后的自信,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重保障,他才敢放心大胆地对她使用暴力,黄建良急于求成地想将孙筱悠踏得更低一点。所以他最终决定翻身农奴把歌唱。
男人,结婚之前的奴隶,结婚之后的国王。一直以来不都是这样吗?
但是,为什么那个绝对被她捏住的女人,竟然胆敢还手。
该死的,到底他的计谋哪里出了差错。
一把抓起梳妆台前的凳子,他要砸门而入,好好训一训那个胆大妄为的女人。所谓人质综合征,暴力和粗鲁是维持该症状的最佳良药。这是屡试不爽的经验之谈。他一定要把主人的权力牢牢抓在掌中,绝对要把仆从死死地踩在脚下。必须如此,他的命才能长久。
正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
谁知道这个时候,罗琼摆在桌上的手机响了,颇为暴躁地拿了起来,只一眼就魂飞魄散。
王爱颐,
是王爱颐打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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