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圣光之战(3)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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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芙娜很有耐心的解释道:“我看过你的通缉令,并且曾经的老师,格林,特意摆脱过我,一定要铲除你这个逆徒。”

  原来是这样。

  殷彩收好钱袋子,虽然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但还是忍不住暗喜,有钱的感觉就是好啊。

  “你打算杀我,还是捉我回去?”

  看对方的态度。

  应该是后者的可能性大。

  “你是打算追随我,还是追随梵妮导师?”伊芙娜问道,态度虽然和蔼,但谁知道会不会在听完回答后,就大变脸呢。

  殷彩有些犹豫。

  见她如此。

  伊芙娜笑了笑,侧身让开一条路,语气笃定的说道:“去追随你想追随的吧,同样,在梵妮导师剩下的两次机会用光前,你随时有反悔的权利。”

  这情节。

  怎么让她想起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呢?

  看来这一次。

  戏精不可小觑呀。

  殷彩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然后拔腿狂奔,朝着气运之女消失的方向追去,乔伊斯一边大喊:“等等我。”,一边跟在她后面。

  跑远了后。

  她特意在城里绕了几个弯子。

  确定没有跟踪者后,才放心感应起气运之女的位置,然后走进了一家小酒馆。

  一进去。

  “啧。”

  “拜金女。”

  “等着瞧吧,那个天族玩够后,一定会把她抛弃的,记住她的长相,到时候我们可不要二手货,唉,什么时候能弄个天族,我死了都愿意。”

  “嘿嘿,你们不要,我要,瞧她长的。”

  “等玩腻了以后,给她染上一头蓝发,带去红灯房,能卖不少银币呢。”

  ……

  几个围在一起喝酒的男人,色迷迷的打量着殷彩,语气肆无忌惮,又有几分酸味。

  看打扮。

  他们都是雇佣兵。

  干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活,雇主几乎都是天族,也因此,地位比普通的地族要高一些,受洗脑的程度,也要弱一些。

  甚至会对洗脑产生逆反心理。

  凡事过犹不及。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

  怯者愤怒,抽刃向更弱者。

  对于受到严密保护,且属于雇佣他们的金主的天族,这群人是绝没有以卵击石的魄力的,于是便抽刃向更弱者。

  一边被天族歧视矮化。

  一边歧视矮化地族女人。

  力不如人。

  殷彩不打算找麻烦。

  乔伊斯却是脚步一顿,目光直视过去,那群男人离开避开,同样的,势不如人,他们也不打算真闹出什么麻烦,不然惹来士兵就麻烦了。

  “如果你们很喜欢天族——”

  他微微笑着。

  同时从怀里掏出一块肥皂,扔到那群雇佣兵的脚下,接着说道:“去捡吧,我不介意勉为其难。”

  殷彩瞪大眼睛看着他。

  目瞪口呆。

  随后趁着那群雇佣兵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拉着乔伊斯的手,快步走进了酒馆后面的院子里。

  各种东西整整齐齐码在一起。

  一个地族少女正背对着他们,手里拿着本子和笔,正在清点货物,听瞧吧,那个天族玩够后,一定会把她抛弃的,记住她的长相,到时候我们可不要二手货,唉,什么时候能弄个天族,我死了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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