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买马第3/3段
“悟你的剑去。”
柳十一乖乖继续悟剑去了,对他而言,在阳平城,在天都城,在剑湖宫,在漓江船头,都没有区别......他能够随时随地进入悟剑的状态。
这个剑痴,自然不会明白。
凡事都要挑挑拣拣,看完一遍再做最后打算的宁奕,对于“买马”的这件事情,有一种异常的执着。
在西岭,境外,有一句不知哪个朝代流传下来的古话。
“马是男人的第二个妻子。”
正如柳十一猜测的那样,宁奕的腰囊里有很多银子。
宁奕修行之后,就很少用到银子。
而现在他可以用到了。
他要买三匹最好的马。
裴烦丫头记得,小时候,半睡半醒的某个夜晚,迷迷糊糊听到过某人,站起身子,在庙里碎碎念着,于菩萨像前小心翼翼点了一小截香火,然后迅速掐灭。
许了一个愿。
能攒很多很多的钱,买一匹很好很好的良驹。
然后就送裴丫头回家。
二人一骑走天涯。
裴灵素神情恍惚。
那时腰间无剑,胯下无马。
如今腰间有世间最锋利的“细雪”。
那时无家。
如今......
丫头轻声在心底默念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
......
宁奕停在了一座镖局门前。
泛黄的古旧牌匾。
阳平城入城的第一家镖局,也是原路离城的最后一家。
他停在这里,并不是因为走到了尽头,而是因为恰好走到了尽头。
他也看中了自己想要看中的马。
大旗飘摇。
上书四个大字。
“志成镖局”,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实在有些烂大街了,这一路上的镖局,可能是因为年代久远的原因......名字都是一般俗气,如果让某位饱读诗书的儒客来开,可能会起个诸如“龙门”的惊艳名字。
就像是诸多名如“河洛”,“悦来”这样听起来还算悦耳的客栈名字,多半是由“精打细算”的掌柜来起,这类多是读过书的秀才,如果让某位不懂书墨道理的武夫来起,很有可能就会起一个类似“同福”这样的通俗之名。
剑痴柳十一,瞳孔里的光彩缓慢聚焦。
他看到了一副很难理解的场景。
宁奕盯着某匹既不高大,也不壮硕,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瘦驴的赤红色小马驹,眼神炯炯,神情凝重。
“十一,你觉得这匹马如何?”
这匹马,真的很难看。
柳十一沉默了。
他观察着宁奕,确保对方好像很喜欢。
于是他望向宁奕的时候,眼里神色变得真挚起来。
柳十一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认同对方的喜欢。
他认真道:“我觉得很好。”
宁奕点了点头,道:“好,既然你喜欢,那我就买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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