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安排弟妹读书,开始研究家案!第3/3段
父亲继承的《遗产清单》表明:苏门答腊岛3000公顷橡胶种植园一个;加里曼丹岛5000公顷橡胶种植园一个;苏门答腊岛共3000公顷咖啡种植园三个;位于印尼海岛各地的金银矿山三个;为巨港附近海岛的黄金冶炼厂一个,白银冶炼厂一个;海岛各地城市建筑土地共计6000公顷,工商农用土地8000公顷;巨港地区的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和别墅等涉及3000公顷土及附属建筑500多万平方米。还有两家国际进出口贸易公司,一家贾氏国际集团公司。
上述资产、土地、房产和公司的相关文件,如《产权证明书》、《土地证》、《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银行账户证明》等我在资料找到了!
一份父亲与律师行签定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表明:这份合同是我父亲贾显达以贾氏国际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名义,与正义国际律师事务所、正义国际资产委托管理公司的董事长GEORGE.JONES即乔治.琼斯先生签定的。
合同内容主要管理《遗产清点》的产业经营、公司运作及土地开发等,受托方可以获得年终分红利润的5%收入。
合同签署时间为:1959年3月28日。
合同期限为:1959年3月28日至1979年3月28日,共20年期限。
合同附件有,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双方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以及办公室地点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父母的《结婚证》表明:这是父亲与母亲于1953年2月8日在印尼当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上面有我们父亲贾显达,母亲廖美兰的照片。
我们家庭的《海外户籍证明》表明:这份文件是印尼当局户籍部门开据的。
上面说明了我父亲贾显达的父亲是贾天龙,母亲叫廖春燕;父亲的妻子叫廖美兰;亲生儿子叫贾义文;亲生女儿叫贾淑芬。文件上有他们照片和指纹影印。
文件上显示:
我爷爷贾天龙出生于1893年6月28日;
我奶奶廖春燕出生于1910年5月22日;
我父亲贾显达出生于1928年7月16日;
我母亲廖美兰出生于1931年8月18日;
我哥哥贾义文出生于1955年9月25日;
我姐姐贾淑芬出生于1957年3月13日。
《海外户籍证明》的开据时间是:1961年1月1日。
这份文件还附有我哥哥姐姐的《出生证明》,还有份从爷爷开始,爷爷的各房老婆往下的《家族谱图》,这给树形图上不要各房夫人的名字,以及儿子、女儿及其配偶,往下的孙子和孙女的名字和出生日期等信息。
我奶奶廖春燕名下除了我父亲,我还有一个同胞叔叔,叫贾显德,一个同胞姑姑叫贾智慧。
《回国机票及行李单》:这些是父母和哥哥姐姐从海外回国时的留下机票和行李单据。机票上有父母亲和哥哥姐姐姓名、护照编号,以及航班信息,时间是1961年1月18日从海外飞往邕城。
《邕城家庭户口簿》:建档入户时间是1961年3月28日。我父母是以归国华侨的身份入户的。户籍职业是个体工商户。户口簿上有父母、哥哥、姐姐、我、义邦和淑兰的照片、指纹等户口信息。并附有我、义邦和淑兰等三人的医院开据的《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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