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连环第2/2段
第三案:被害人,女,三十二岁,姓赵,某中型公司的总经理秘书,平时是个非常职业的人,几乎只要公司有事,她必然随叫随到,但是那天却怎么都找不到她人,公司的人都以为她是突然想休息一天,给自己放个假,因为她平时表现太好了,加上确实也没啥要紧的事儿,也就没人放在心上。
过了两天,在公司的楼梯间里被人发现她被吊死在了楼梯间特别高的通风口上,被砍断了双脚,只有双脚在地上,其余的身体都被吊在上面。
赶紧报了警把尸体带走,调查发现,当天赵秘书下班了以后和公司前台新来的妹子一起进了楼梯间,然后只有前台小妹一个人但是第二天,发现那个通风口那里,又吊死了一个人,同样的被砍断了双脚,整个人挂在通风口上。
第四案:18岁的高中生齐某,晚上逃寝去网吧通宵,玩到凌晨三四点钟,回宿舍的时候被劫走,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表面几乎没有损伤,就像是睡着了一般,现场也没有打斗的痕迹但是身体内的肠子却被人掏了出来,截断了不知去向,胃里有一些没消化的大肠,检验科DNA,不属于齐某,调查的时候,找到了当天的监控录像,确认了绑架齐某的嫌疑人,但是第二天,就在齐某被害的仓库里发现了嫌疑人的尸体,死状死因和齐某一模一样,肠子被掏出来,胃里有残余的没被消化的大肠,经过检验,嫌疑人胃里的大肠是齐某的,齐某胃里的大肠是嫌疑人的。
第五案:……
第六案:……
第七案……
……
已经讲到了第十三案,千珏也懒得讲了,干脆给了我一沓子打印出来的纸质资料,让我自己看。
我看了一圈儿,这些案子看似十分不搭边,甚至已经确认了嫌疑人,唯一的疑点就是造成嫌疑人死亡的,是已经死去的被害人。
相互杀害,并且以同样的手法。
理论来讲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人被另外一个人杀死了,然后在被人发现自己尸体的第二天,用同样的方式将自己的仇人以同样的方式杀害,这显然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些案件中,几乎都用到了刀,甚至在最后尸检的时候,几乎都确认了,造成受害者直接死亡的原因,就是刀造成的伤害。
“那那些刀去哪儿了?”
“本来是落到了我们的人的手上,但是后来查了很久,都没能查到怨气的所在,后来那些刀都失踪了。”千珏皱着眉说道。
“会不会是有什么在指引着这些事的发生?而真正的怨念,只不过是短暂的存在于那一把把的刀上……”想来想去,估计也就只有这一个理由,听起来还有点可能性了。
“有这种可能,但是只要怨气存在于什么东西之上,就肯定不会毫无线索,但是他们现在确实处于线索全无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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