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3段
男孩子苦笑一下,“可是我真的没有啊。”
何玉想了想,“怎么会呢?我就有两个名字,一个跟我爸爸姓一个跟我妈妈姓。我还有一个小名叫小也。”他顿了顿道,“你没有名字那我送你一个名字吧。”
“什么?”
“逆厘,我在书上看的,这个词的意思是迎福。”
小男孩还是有些泄气,“迎福?我哪有什么福可迎的啊?”
何玉声音轻快活泼道,“迎你的新名字也迎我做你的好朋友啊。”
男孩子看着何玉的眼睛郑重其实的反复念了即便这个名字,点了点头道,“谢谢你,你真好,我喜欢你。”
本来就是小孩儿之间相互表达对好朋友的喜欢,何玉的脸却红了,他有些不大自在的道,“你不能随便说喜欢我,我爸爸说,喜欢一个人是要和他结婚的。你不能乱说。”
小男孩儿无所谓道,“那怎么了?你长大了我娶你就好了,我这个人最守信了,你等着我,我一定来娶你。”
何玉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半晌假人一样眨了眨眼睛,“不行,我,我,我是个男的。”
小男孩有些不解的看着他道,尚且稚嫩的声音庄重的许下诺言,“喜欢人跟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反正我答应你了,一定不会反悔的。”
就这样日子平静和顺的过了小半个月。
何玉她想要告诉王逆厘她其实一直是个小女孩是她妈为了让她多挣钱,剃了小男孩的头型,可以当男孩子的服装模特,带上个假发又可以做女孩子的服装模特。
书上说,年幼时不掺杂一切的喜欢永远是人这一辈子最值得怀恋的时光,哪怕最后一无所得天各一方,等到岁月以至暮年时拿出来反复品味也是一大乐事。
王逆厘就不这么想,他觉得这辈子都会跟着何宇,哪怕他是个男的。反正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
长这么大也就只有何宇一个人对他好,至于他为什么一直管何玉叫何宇,大概是何玉那时候换牙,牙齿漏风再添上小孩咬字不清,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叫了。
由俭入奢宜由奢入简难,即便对年纪尚小的王逆厘来说这俭是真的俭,奢也只是温饱水平的奢。
但他一样像很多过了好日子就忘了穷日子是怎么过的人,他倒也不是真的全都忘了,忘的也却是有关于他爸的那部分。
他爸是个逃犯,一个猖狂的逍遥法外的逃犯,猖狂到能时不时的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他身边。
时不时的给他一个小孩儿添添堵,传给他点家传绝学,比如说怎么杀人不会被别人发现之类的。
王逆厘觉得他纯属放屁,他要是学精了也不会变成个逃犯,还有脸来教自己。
他每隔几个月就来见王逆厘一面,让他看自己去杀一些小猫小狗,把他捆在椅子上逼着他去听那些小动物凄厉的哀鸣声。
跟何玉过得这段日子大概太过于安稳了以至于王逆厘都忘马上又要到了他爸要来找他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没什么记忆感,平淡的不能再平淡的午后,两个孩子照常在孤儿院前街的破巷子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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