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3段
胡畔刚来瑞士读研究生的时候,在校园里偶遇了她那个少女时代暗恋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胡畔甚至觉得自己可能就是言情里的女主,从此可以天长地久白头到老的和那个人开启一场玛丽苏恋情。
可是里没告诉她那个女主不可以是个死胖子,不可以是个给猫做绝育手术时手起刀落的兽医,更不可能发生在她这种把白大褂穿的像个猪肉贩子的女生身上。
可是有一句话说的好,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啊!
胡畔当时的手机微信头像是她上高中穿着校服的照片。
她去偷偷跟着那个男生的时候用各种手段把那个男生的微信给弄到了手。
从此开始做了梦。
网络的好处是你可以发挥你的一切想象力把网线那头的人和你的审美点进行无限匹配。只要见不到面,她此生都是你的女神。
可是总有见面的那一天,当时的胡畔脑子不大清醒对男神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把所有人类可以拥有的美德都全盘摁在了他身上。
两个同时拥有不切实际幻想的人见面了,可以想象那个场面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男生尴尬于女生的外表恶心却不好直说,女生沉迷于男生的外表花痴却不自知。
男的出发前甚至都跟室友发话了说此生非这个姑娘不娶。
眼下却开始觉得难以下咽。
胡畔跟秦也说,那个男生跟她说要先谈一个月的恋爱试试。
结果在胡畔的强买强卖下硬是拖了一年都没分。
她其实也知道那只是年少时的一场梦,她喜欢的是那个人的壳子和他书生气的笑。
所以即便是分手了,被人在大庭广众下甩了,她也什么都没说,说到底是自己的事,自己上赶着纠缠人家,还让人家被同学按了个恋丑癖的名号。
耽误了自己还拖累了别人,得不偿失。
分手的前一天胡畔放学的时候像往常一样跟那个男生一起坐公交回家。
像往常一样男生没有坐在她身边,陌生人似的只留给她一个后脑勺,胡畔那天看着那个后脑勺,她就想,他一点也不喜欢我,那我呢?我有一点点喜欢他吗?
好像也没多喜欢,结果第二天就散伙了……
胡畔拍了拍自己的肉脸,冲秦也道,“说到底是我自己不要脸没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德行。”她颓废的叹了口气,“所以,小也你得想明白了,你到底是喜欢现在的他还是喜欢的是一个自己想象的王逆厘,你得想清楚。”
秦也靠在摇椅上,上上下下的晃悠,眼神有些虚空的往前方望着,“我知道他是个什么人,龟毛毒舌以自我为中心,每天守着自己的那点东西供祖宗似的研究个没完没了的。”她说到这话头一转,“可我跟他是一类人,没什么区别。我也没比他强哪去,还一身的病。”
胡畔,“你这么说,我感觉王逆厘好像是有点吃亏……”
秦也,“唉!”
爱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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