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悲惨童年第2/2段
卖了就有钱买肉吃了。
想到吃肉,林娜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她已经有半个多月没得吃过任何的肉食了。
家里养的三只母鸡最近老是不下蛋,他们家连鸡蛋都吃不上。
夏天,稻谷成熟了。
田里的稻穗怎么长得那么高?
足足比她高出半个头。
她和爸爸、大弟挥动着镰刀,要在短短的十几二十天之内把三亩田的稻谷收割完毕、然后把稻穗烧了,把田里的土翻过来。
再放水进去,像春天时那样把泥土用脚踩成泥浆,再赶着把第二季的秧苗插下去。
夏天的太阳比春天是毒辣多了,晒得人睁不开眼。
每天早上踏着晨露出发,晚上伴着星光回家。
中午晒谷、喂猪、洗衣服。
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去干活,这样才能养活自己和四个弟弟。
沉重的扁担压弯了她的腰,毒辣的阳光晒黑了她的皮肤,没日没夜的劳作让她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本应躲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耍赖。
田地里的辛苦她不怕,她最怕的就是几个弟弟拉着她的衣角,用可怜巴巴的眼睛看着她:“姐姐,我饿,我好想吃肉。”
她到哪里找肉给他们吃呢?木薯还没到成熟的季节,唯一能卖了换钱买肉的就是家门前种的几棵甜笋,现时长出的笋芽了。
稻谷收割完之后,有一两天的时间闲暇,她扛着锄头,拿着簸箕去挖笋。
有些笋的根长在很深的泥土里,要很小心地把笋芽周边的泥土拨开,一直往下挖,直到看到笋芽的根部,才用锄头把笋连根挖起。
长得越深的笋芽越肥,埋在泥土的那一大截最嫩了。
如果挖不到底,单单拔露出泥土的一截,不但卖不得价钱,还没人要。
因为露出泥土的那一截又老又干,称重时根本没几两重。
一斤甜笋可以卖得五分钱,猪肉一斤要一块钱。
只要挖得二十斤就可以买一斤肉了。
她挖啊挖,足足挖了几个小时,终于挖到了五根竹笋。
她本来想再挖多一个的,可是放了两个大的进袋子后,她用手拎了一下,觉得已经很重了,担心自己挑不动就没有再挖。
三根小一点的,被她放进另一个袋子里,装好后用绳子绑好,拿扁担挑着。
走路去镇上卖。
镇子离村子有些远。
要先搭渡船过河,走一段很长的山路才能到达。
她在渡口那等了半个多小时,船夫才慢悠悠地把渡船撑过来。
上船时挑着扁担有些站不稳,脚晃了一下差点掉到水里。
船夫见状,赶紧上前扶了她一把:“这么点高,又瘦,挑的啥东西啊?”
“竹笋。”
“哟,那可重着呢!”
说话间,船夫用长长的竹竿把船划到了对面。
林娜挑着装着竹笋的袋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沙滩上。
中午的阳光照在她的头顶上,火辣火辣的。
衣服很快被汗水浸透了。
她走了十几二十分钟才艰难地走出了那个沙滩。
通往镇上的山路比沙滩好走多了。
肩膀痛是肯定的了。
最近农忙,经常要挑东西。
她肩膀上的皮早被磨起了茧子,两只手掌也长起了厚厚的茧。
等她走走停停,好不容易把竹笋挑到镇上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的一点钟了。
赶集的人急着往家赶,住在镇上的人也早已回家吃午饭,歇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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