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去县里,遇刁难!第1/2段
这次去县里,林梦瑶并没有拿出自己那辆扎眼的自行车,而是选择自己走路去。
不是她喜欢走路,而是现在路上来来回回的人太多了,而她的那辆自行车又太显眼了。
看来是时候该买一辆自行车了,林梦瑶记得买自行车的话最起码需要十三张工业票才行,而且还需要一百三十块钱才行。
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二十张工业卷,那么你就可以不用拿一百三十块钱的费用,但是大多数人买自行车还是会选择第一种方式。
因为多出来的工业票这种珍贵的票据还可以用在其他的地方,如果只用来买自行车就有点浪费了。
可是这种顾虑林梦瑶是没有的,因为她的空间里拥有足够的工业票,大概有一百张左右,所以用二十张去换一辆自行车还是很简单的。
来到县里,林梦瑶首先去了一趟县政府,去领一下这几个月的补助金和粮票,孟叔叔走之前说过,补助金的话是每个月三十块,粮票是每个月三十斤。
而她除了第一次是孟叔叔帮她领的之外,她就再也没有来领过,现在已经有五个月没有领了,算起来是一百五十块钱和一百五十斤的粮票。
林梦瑶来到县政府领补助金的地方,将证件什么的都交给在哪里上班的工作人员。
林梦瑶:“阿姨,我是来领补助金的粮票的。”
接待林梦瑶的是一个长相有些刻薄的工作人员,她胸口的工作牌写着她的名字张红丽,她看到林梦瑶就一个人过来,细长的眼睛闪过一丝算计的目光。
“好的,一共是三十斤的粮票和三十块钱对吧,我这就给你去取。”
“阿姨,你是一个月的,是五个月的,我之前五个月的补助金都没有领。”
张红丽见林梦瑶这么说,原本还笑嘻嘻的脸立马变的尖酸刻薄,尖声叫到“你这个丫头,怎么说谎啊,好歹你也是军人家属,真不知道你爸妈是怎么教育你的……”
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林梦瑶怎么还不清楚这个张红丽的目的,“我要见你们领导。”
说着就转身朝着县长办公室走去,之前第一次来的时候孟叔叔带她来过县长的办公室,而且这里的县长还是她父母曾经emsp; “阿姨,你是一个月的,是五个月的,我之前五个月的补助金都没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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