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辛弃疾,霍去病第2/4段
能征善战,深谙军事。奈何“归正人”的身份,让辛弃疾回南方不得重用。
归正人,即从沦陷的北方国土上,回归“正统”的汉族人,是南方朝廷对这类人的轻蔑之词。
自此,大宋少了个枢密使,华夏多了个大词人,不知是可惜,还是遗憾!
易天听过非常多辛弃疾的词,作为开一派词风的宗师,辛弃疾留下许多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词作。
醉里吴音相媚好,谁家白发翁媪?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江晚正愁余,山深闻鹧鸪……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能隔着历史,再见到伟大词人,一些学过的宋词,如排山倒海一样涌来。
令易天意想不到的是,辛弃疾竟然被设定为炼气士和炼体者双修。
而且天赋好吊。
破阵,不用说,勐将必备天赋。
词中之龙,用诗词攻击,应该是群体攻击,而且伤害巨大。
文武双全,不管是炼气实力,还是炼体实力,再提升50。
辛弃疾,是领地内强大而稳定的战力,而且增加领地的文化素养。
让领地内涵勐然拔高一档。
被重生的英灵,都精通天道字体,改天搞一些原住民书籍,稍一学习,就是博学之士。
辛弃疾天道规则可能塑造的太完美,让其除了炼体法门和炼气法门外,只拥有一个sss剑技和一个六级的剑法精通。
专属剑技,易天学不太会!
霍去病,是让人扼腕叹息的一代明将。
如果说华夏古代寿命短,三十多岁不算英年早逝的话,二十出头病死,绝对是天妒英才。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因为霍去病和卫青,匈奴不敢再勒索大汉,更不敢劫掠北疆,只能在西迁的路上传出悲歌。
大诗人杜甫曾歌颂:汉朝频选将,应拜霍嫖姚。
历代歌颂霍去病的诗人比比皆是。
率领八百骑兵深入大漠,功冠全军,十八岁封冠军侯。
十九岁,指挥两次河西之战,歼敌十万。打通丝绸之路,扬大汉武功威名。
漠北之战,长驱六举,电激雷震,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达到华夏将领的巅峰高度。
封狼居胥,开疆万里,也成军人最大的荣耀。
性格沉默寡言,沉着悍勇,骑射无双。
他不喜欢论孙吴,但用兵却暗合兵家之道。
名去病,却仅23岁病死,令人扼腕长叹。
易天从霍去病的天赋中,能看出他是一名统帅型将领,而且最好是统帅骑兵。
除勐将天赋武威外,霍去病的封狼居胥和冠军两个特殊天赋,极为夸张。
如果霍去病统帅八百骑兵,这支骑兵攻击力提升40,士气提升50,勇气提升50。
这简直是斗志昂扬,悍不畏死!
无敌骑兵!
“霍去病拜见领主,多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为领主驱使,马踏之处,皆为领土。”
霍去病向一天一拜,和关羽、岳飞不同,他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即便死亡过一次,有过大遗憾,但话语中依然可以听出年少轻狂。
霍去病身高一米八,皮肤白皙,眉目疏朗,按理说这是书生气质,但霍去病眉宇间有一股英气。
“去病请起!”易天将霍去病扶起来。
“尘归尘,土归土……”
“辛弃疾,拜见领主。谢领主再生之恩。今后不再有大宋辛弃疾,仅为领地一小兵矣。”
辛弃疾缅怀过后,向易天拜礼。
虽然是天道规则创造他们,但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因易天而生。
天道规则让一个人复活,要耗费巨大力量,领主脱颖而出,消耗重宝,他们得以再生一世。
辛弃疾一身素袍,和霍去病相反,他的样子不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他目光犀利,健壮如虎,倒像是威风凛凛的将军。
“大争之世,不论是原住民,还是我们领主,都如蝼蚁一样被摆布。天高欲登天,海阔定跨海,我与诸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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