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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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康林当时能坐上北地副都统的位置,实则是应了那句:天时,地利,人和。

  他成为副都统前,还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头,叫做鸣山客,别听他这名头起的文雅,其实就是个土匪头子,带着他手底下那堆人专门抢过路的旅客,偶尔也会抢一抢军饷。

  早期时候,枪支昂贵,一般的商家出行都没有佩枪,因此都是实打实的肉搏,再不然揣几把打猎的猎枪,只是猎枪出枪慢,还不如刀割脖子快,加之徐康林手下人多,不单是抢商旅,就是抢军队的军饷都是一抢一个准。

  再过几年,军队抢不了了,因为军队有枪,他们的枪是外国货,出枪快准狠,差点把徐康林鸣山客给打回娘胎里去,这一来徐康林元气大伤,再不敢去碰军队,直到机缘巧合下,他得到了一批军火。

  这一批军火无疑是他的保命利器,也给了他莫大勇气,他靠着这批军火又把他鸣山客的名头打响了一番,后来世道大乱,为了活命,白变黑,黑倒白都是常事。

  徐康林原是想着趁着手中有武器,将对自己有威胁的山匪收拾收拾,便带着手下打掉了北地这一带其他悍匪,百姓误以为他是哪个带兵的军官,纷纷感恩戴德,徐康林平日是缩在自己的匪寨里头的,被这些百姓一夸,竟渐渐的竟也有了做官从政的想法,也真是天助他,他因为打北地的悍匪,无意救下一人,名叫宋学识,宋学识人如其名,有那么点学识,给他出谋划策,让他撇去鸣山客这个称号,带着手下改名起义军,专打那些祸害人的悍匪。

  名头渐渐传了出去,人们才知道之前来打山匪的那些竟不是军队的人,而是一个什么徐康林带领的起义民兵,百姓才不管你什么军队还是起义民兵,只要能保护他们就都是好的。

  于是徐康林起义军的名头渐渐传到总督耳中,他正被北地这乱势搞的焦头烂额,一听手下的话,对这位徐康林很有些兴趣,一见之下更为满意。

  身居高位,他自然不想扶一位聪明绝顶的人上来,一个聪明有野心的守城军长对他有威胁,但一位空有胆子没有脑子的军长,正是他需要的。

  徐康林就此成了守城军长,可把他激动坏了,卯足了劲的打仗,又因着之前打山匪的战绩,百姓也很买他的账,一时之间北地局势竟也好转了一些。

  总督统很满意,徐康林从军长升至副都统,府邸一扩再扩,美人一收再收,外人都道徐康林是个好色的,最爱的就是美色了。

  其实不然,徐康林最爱的并非美色,而是枪械。

  因着没有武器,他被打得屁滚尿流,差点连命都交代在那,导致他对军火有着很强的执念,只要一有机会就囤枪囤炮。

  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从翰京陈燃手上过的。

  豪不夸张的说,徐康林私藏的那一批,够武装一整支守城军了,也正是因为这样一批大数目的军火,陈燃才势在必得。

  但他不能确定是不是有其他人知道,为防他人黄雀在后,他让替身掩人耳目,自己隐秘的北上。

  在遭遇伏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身边有内鬼,且这内鬼还藏的很深,文殊是文士同的女儿,其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那批军火重要的多,他并非真心想杀她,举枪不过是为了试探她。

  人之将死的情况下,是一定会露出马脚的,通常还会视死如归的和他来个同归于尽,文殊但凡露了半点马脚,他都会立马杀了她。

  她替他挡枪,他是没想到的。

  但意外之余,他残忍的露出了一丝笑。

  不枉费,他忙活一场。

  。。。

  文殊醒来的时候不在医院。

  在一间略显老旧的民房里,她面露疑惑,便听到一个声音:“哎呀,老头,他媳妇醒过来了,啊呸,不对不对,未婚妻未婚妻。”

  文殊傻眼的看着那人走过来,那人三四十岁年纪,头发两鬓白了一半,被晒得略显黑黄的脸带着笑:“小姐,你感觉怎么样啦?我跟你说哦,你中枪了也,得亏我老头是这村里头的医生啊,不然你就没命了呀。”

  文殊张了张嘴,那人又道:“你老...不对你未婚夫也伤的很重,我替你们抓药买药的啊,原先他给的银票都不太够用了,所以我先拿了你耳朵上那两个珠子,给你们换了鱼肉,不然啊,这伤好不了的。”

  她眼里闪着精光,又有些忐忑,毕竟那人给的银票够抓好几十副药了,她原也不想做的太过的,只不过这女娃娃耳朵上那对珠子真的是太漂亮了,她一时没忍住,拿下来带了一下,便彻底不想还回去了。

  文殊不大在意那珠子,便点了点头,问道:“我怎么会在这?跟我一起的人呢?”

  胡兰一见她不跟她讨要耳环,顿时便松了口气,心里十足 不枉费,他忙活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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