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不请自来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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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天顺对凌岳说道:“圣上之所以封您为郡侯,主要原因并不仅仅只是您在中秋仙会上打败了辽国修士,还因为您诛杀了罗宗明和怀相以及长生教主,保护了南郡府的百姓,此等功绩封为郡侯绰绰有余。”

  凌岳一下子就注意到,叶天顺并不是用“你”来指代自己,而是用“您”。

  说明从这一刻开始,叶天顺不再当自己是一个寻常的散修,而是有郡侯地位的修真者。

  其实凌岳心里知道,宋帝封自己为郡侯除了嘉奖自己以外,更多的就是想让南郡百姓改变对朝廷的态度。

  朝中奸臣当道,以至于各地妖魔纵横,民怨四起,百姓们早有诸多怨言。

  如今宋帝论功行赏,大有皇恩浩荡之势,也着实让凌岳对宋帝刮目相看。

  要知道在奸臣当道的朝堂,皇帝赐封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肯定会被驳回。

  如此来看,宋帝并非全是一个昏庸之辈,他还有抢救的希望。

  至少,宋帝还在挣扎着夺回属于自己的皇权。

  “叶大人,皇上赐了我一座郡侯府邸,请问在什么地方?”,凌岳好奇地问。

  叶天顺笑道:“这得看您,如果您今后永远在东临村生活,可以选择在东临村建一座郡侯府,朝廷自会派工部的人前来建设,绝不花您半分钱。”

  “原来如此。”

  凌岳想了想,就等于是自己名下有了一个财产,只要确定以后定居,就可以动工建造。

  若是在东临村这个地方出现一座郡侯府,那整个村子都会因此光荣。

  郡侯府,相当于正三品的官吏,府邸肯定会比知府住的地方更加气派。

  叶天顺又拿出一个储物袋来,递给了凌岳:“这里面有皇帝赏赐的一千两银子、郡侯袍、郡侯官印,以及郡侯府的建造文书等物,从今以后,您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我大宋正三品级的南郡侯。”

  “看起来不错,我收下了。”

  凌岳接过储物袋,掂量了一下重量,倒也不轻。

  毕竟里面还放着一千两的现银,并非银票,可以不用去钱庄兑现。

  这些钱对寻常百姓来说,的确是一笔大财富。

  但对于世家宗门中的修士而言,却连一件法宝也买不起。

  修真者和凡人之间的交易需要用到银子,但修真者和修真者之间的交易多数用的是灵晶,那是一种具有天地灵气的晶石,用途广泛。

  按照大宋“一百比一”的兑换比例,一千两的银子,最多也就换区区十块灵晶而已。

  在修真者眼中,银子的价值并不高。

  凌岳对叶天顺说道:“我这个人并不喜欢你们儒家的繁文缛节,所以叶大人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道友即可,可别因为我现在的郡侯身份而显得生疏。”

  “郡侯大人,您这是折煞下官了。”

  叶天顺毕竟是读书人,遵从的是儒家礼法,不可能会打破尊卑贵贱的传统,否则就是“无礼”。

  就好比修真者理论上可以直接称呼皇帝的名字,因为修真者本就可以超脱世俗,不受律法约束,根据个人的喜好行事。

  但是读书人绝对不可能直呼皇帝的名讳,那就是一个欺君之罪,搞不好就会弄脏了读书人的名一”的兑换比例,一千两的银子,最多也就换区区十块灵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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