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木兰的皮肤比她黑,施媛媛准备了许多护肤品,让木兰保养。

  随后,施媛媛亲自把木兰送回了瑶光寺。亲自嘱咐了海燕和张柔。

  海燕和张柔,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娘娘,感觉特别神奇。

  虽然原来的娘娘要走,但是伺候新娘娘,两人承诺,一定尽心尽力。

  木兰就在瑶光寺住下了。施媛媛本来要走,被花妈妈拦下了,花妈妈叫施媛媛教木兰宫中之事,比如礼仪,比如谁该怎么称呼,比如面对不同的位分的人,该如何做,比如宫里衣食住行、以及宫里女官又是个怎样的情形。

  花妈妈说了,叫施媛媛在瑶光寺陪木兰半个月,反正参军之事不急,已经跟官员打过招呼,送过银子了,说花家儿子生病了,需静养个把月,病好了就马上去参军。

  所以,有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着急。

  而施媛媛也想见东宫弘最后一面,而且冷宫后山有一个热气球,到时候坐热气球赶到参军之地。

  花妈妈去了长乐信都,冯府。

  上一次离开长乐信都时,是二十年前,那个时候,她还大着肚子,被博陵长公主赶出家门。

  思绪瞬间飘回了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花妈妈姓袁,叫袁木清,当时,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女。

  袁家是忠烈之家,当时不愿叛逆投奔外臣贼子乙浑,就被乙浑怀恨在心,颁布假圣旨,诛杀了。

  袁家家中的奴仆女眷全部充当官妓。男的充当奴隶卖掉,女的卖去青楼或歌舞坊。

  袁木清当时才十一岁,小屁孩一个,还未成长成亭亭玉立的姑娘。当时被卖入歌舞坊为官妓。因为年幼,尚未发育,要啥没啥,前平后平,暂时当粗使丫头。

  歌舞坊也并不是全部的女子都要成为烟花姑娘,靠卖为生。

  歌舞坊分两种,一种是靠才情、武艺,琴棋书画,儒雅为生。说白了就是卖艺不卖身。

  另一种就是同青楼一样,靠皮肉取悦客人,从而获得银两。蛋疼aneng123xs

  袁木清充当官妓,被卖歌舞坊就是后面一种。不过,前提是要等她再长两年。因为现在,她实在是太小了。

  在歌舞坊里,袁木清认识了卖艺不卖身的常氏。常氏擅长歌舞、小曲、歌声清脆、婉转,百灵鸟一般,年纪比袁木清年长两岁。

  袁木清因是官家小姐,在家时虽说不是养尊处优,财大气粗,却是什么家务活都没做过的,所以在歌舞坊做粗使丫头,什么都做不好。

  十一岁的女孩子,哪有什么力气。

  抬东西也抬不起,劈柴也劈不了,做饭个子又矮,又做不来。

  所谓身无一技之长,还处处惹祸,不是摔坏这样,就是打坏那样,没少挨妈妈的打。

  常桃生在歌舞坊,父亲是谁,天知道。母亲姓常,所以,她也跟着姓常,取名常桃。

  母亲做的是皮肉生意,顾客太多,鬼知道是谁的种,她从小在歌舞坊长大,年纪虽小,但是人生百态,虚与委蛇,面善心狠,笑里藏刀,倒是学得炉火纯青。

  她看见袁木清,就主动帮助她。

  第一是她俩年纪相仿,二是袁木清作为一个官家小姐,能做自己的小跟班,常桃的心里优越感顿时油然而生。三是她发现袁木清才情出众,虽不会唱唱小曲,跳那妩媚之舞,但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特别是袁木清写的字,娟秀漂亮,还能同客人吟诗作对,讨几个赏钱,还能孝敬一下自己,这样的跟班,常桃自然欢喜。

  就这样,两人成为最亲密的朋友,俗称闺蜜。

  两年后,乙浑被冯太后正法,诛杀了。

  原本被充当为官奴的忠臣,又看到了希望,个个都想洗刷冤屈,重夺荣华富贵。

  可刚坐上太后宝座的冯太后,那里还顾得上这些冤屈之人,她的目的是夺权,虽然皇上登基,可皇上才十来岁,什么都不懂。这可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冯太后虽忙,可她的亲哥哥冯熙可一点儿都不忙,他痛惜那些冤屈枉死的忠烈之人。所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