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的故事第1/1段
序言这个东西,我先前一直觉得挺神秘,以为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写的,那是一种身份,一种地位。有一次我家乡有个写报告文学的人自己搞了书号要出书,跑来让我给他写序,我受宠若惊却吓得没敢写。我觉得我还没到写序的份儿上,没资格。
我喜欢看名人写的序,特别是他们的自序。自序一般都不讲理论问题,不花里胡哨儿,也不自吹自擂,有什么就说什么。有的就干脆只说出书的过程,一版是怎么个事儿,二版是怎么个事儿,顶多说说写这本书时的背景,再加上感谢一番为出书出了力的人。你比方钱钟书为《围城》写的好几个序,就基本上是这样。他为1980年10月版第二次印刷只写了两行字:“这本书第二次印刷,我又改正了几个错字。两次印刷中,江秉祥同志给了技术上和艺术上的帮助,特此致谢。”就这么简单。孙犁为他的文集写的序也很实在。他说:“当我为别人的书写序时,我的感情是专一的,话也很快涌到笔端上来。这次为自己的书写序,却感到有些迷惘、惆怅。彷徨回顾,不知所云……”实在是有力量的表现,越实在就越有学问,越实在就越可怕。
我出过几本书,因不认识名人,就没找他们写序。也没敢自己写。前年我将我的六十来篇小集起来,想出本书。估计到这书出来不会有什么反响,就斗胆自己写了个序。全文如下:
这一本小书里,集了我从学习创作至今所写的大部分小,由此可以看出我学习创作笨拙而蹒跚的足迹。
先前我有一种误解:以为事物都是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发展的,创作应该也不例外。基于这种见解,我学习写就首先从学写小开始。我写《特别约会》、写《摩托在冰海上奔驰》,写一些很特别很离奇的小故事。写着写着不对了,殊不知有好多事情越小越难办,比方小轿车较之大卡车,手表较之大座钟,项链较之大铁索等等。小的那点意思与其他长度的意思是同样难寻的呀!你还须格外精耕细作,力求精练、精小、精致。所以我从不把小看成是小儿科,而看成是手表项链之类的很贵重的东西。
由小到大的写当然是一种锻炼,但不是规律。因为确实有许多人一出手就写长篇并且成功了的。有人说短篇写不好才写长篇,也有人短篇写得很好长篇写得也不错,完全是个人的修养和习惯。
我比较喜欢报纸的文艺副刊。我的第一篇以及这个集子里面一半以上的东西都是发在那上面的。报纸副刊上的与其他出版物上的有什么不同吗?我认为是有的。副刊上的东西好像直露一点不怎么要紧,也不一定非深刻得不得了。你不能让看报纸的人琢磨好几天还琢磨不出你写的是什么,因为第二天又有报纸要看。当然还要贴近生活。我搞了二十年的新闻工作,与报纸打交道多一些,有感情;加之我又是个不会深刻的人,也不能故作深刻,所以我很愿意向报纸的副刊投稿。
这个集子里的小东西都是以长度为标准选的。有千把字的,也有两三千字的。两三千字的也有叫精短的,为着取其相对短小,就把它们放一块了。当然也便于送人或自己收藏。于中长篇创作的间隙写上一点小东西,也是一种调剂。
我前面说过小的那点意思与其他长度的意思同样难寻,因此其中有几篇我后来又扩写成短篇甚至中篇了,有的则干脆就是由短篇浓缩而成的,特此说明。
我还愿意继续写一些小,届时当学得不再直露,力求深刻一点。
是为序。
这就是我第一次写的那个序了,处女序。你瞧!这是不是还有点像序?特别是后边那个“是为序”,让你觉得不承认不行是吧?如同的处女作一样,我当然就很珍惜它,很仔细地搁抽屉里放着,偶尔还翻出来看上那么一遍。可这玩意儿放了一年多了,却始终没有发表的机会。原因是这个小集压根儿就没出。这样一个处女序老放在抽屉里也不是个事儿是不是?借此机会就这么间接地发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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