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 一对同林鸟(1)第2/3段
一直到了临死的时候,来福的父亲才让来福给他穿上了那件他毕生都舍不得穿一穿的棉袄,随后眼角流下了那告别人世的最后两滴老泪、、、、、、
来福自小的时候,他没见过母亲,即不知道母亲啥样,也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更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有母亲,唯独他没有。
他也曾因为小伙伴们欺负他时,老喜欢骂他是没娘孩子,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于是,他就不止一次地跑回家,跟父亲闹着要母亲。
但每次父亲除了把他搂进怀里,用手摩挲着他的脑袋,暗暗地让自己的几滴粗泪掉落在他的头上,那比棉裤腰还要笨拙的嘴里,却是啥也说不出来、、、、、、
是在来福十岁的那年,一个白霜铺地的早晨,懵懵懂懂中,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坐上了汽车。而且似乎是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然后他就在一个口音都完全陌生的人家,见到了一个躺在病床上将要死去的女人;
那女人自从一眼见到他,不光泪流满面地一直凝视着他,仿佛是要把他的模样牢牢地刻印在自己的脑子里;就是那一双手——一只手自从一把抓住他就没松开过,另一只手,则是一个劲地抚摸着他的脑袋和脸庞!
并且,那女人的嘴里还一直在喃喃地叨念着一句话:
“孩子、、、、、、我的孩子、、、、、”
就是在那一次,他终于知道了,那个将要死去的女人就是把他带到了这个人世、被他无数次在梦中哭喊过的——母亲、、、、、、
来福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一向照顾他生活的,自然也就是他的父亲。
后来,当他初中刚上了一年时,他见父亲愈见年迈病衰,自我照顾都已显为难,他实在不忍心让父亲再为他操劳,于是,他便咬咬牙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包,退了学回家、、、、、、
都说人生撑不住三晃——一晃,大了;二晃,老了;三晃也就该入土了。不知不觉间,当来福的父亲去世时,在苦水里浸泡成长起来的来福已是出落成了一个勤快、安然而又一表人才的俊秀青年。
眼见得也是到了该娶亲成家的年龄上,但家徒四壁、过着没有一个亲人的小光棍生活的来福,并没有因为人才的出众,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待字闺中的姑娘们抢手的热馒头。
尽管也有热心的乡亲给他牵线搭桥,可往往都不免陷入一种“你想跟人家亲,人家却不跟你近”的尴尬境遇。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任谁也没有料到的是,本村的头面人物——大队支书的心肝千金丁淑贤,却是突然间爆出了一大冷门:她要嫁给江来福,坚决的!
对淑贤爹这个大队一把手来说,在自己村子的这一亩三分地里,这麽些年来,他颐指气使、风光无限不算,也确实给家里——给自己的子女们捞到了不少的好处;他共有三子三女,数来算去,就是二儿子差疵些,纯粹就是个“吃饭端大碗,干活翻瞪眼”的主——正经事不想干,跟大姑娘小媳妇的,去胸前腚后戳一把捏一把,那倒是兴趣满满。
除此之外,他让大儿子去当了兵,如今是军官,家属都带出去了。三儿子也当过兵,虽没有留队,但也转业进工厂成了工人阶级。大女儿他给托关系进了供销社上班,如今女婿是县里供销系统的二把手。二女儿被他弄了个推荐上大学的指标去上了大学,如今两口子在县工艺品公司里都是身居领导层的!
数来算去,他在村里当官这些年,msp; 来福自小与父亲相依为命,一向照顾他生活的,自然也就是他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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