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 仇人相见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他爱吃不吃!我还想着有人做给我吃呢。”

  姚玲仿佛是没有听到婆婆那不情不理的气话,只是一声没吭地走出屋去、、、、、、

  丁贵宝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

  看到路旁不远处人家的场院上堆着的花生,他寻思自家的花生恐怕也该动手收了。

  迎面走来了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

  丁贵宝走着走着,当双方越来越近,丁贵宝看清了:敢情来人非是别人,正是他昔日最为信任、也是曾经最想给他带绿帽子的拜把兄弟——大将!

  古来有云: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夺妻之恨,恨之入骨!话说这丁贵宝,他一当看清了对面来人是大将,顿时之间,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真乃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身的热血仿佛一下子都涌上了他的脸、、、、、、

  一见离得近了,丁贵宝急不可待地就跳下车来,虎步生风地迎上去,那牙齿咬得嘎吱响,眼睛却是一直紧盯着走来的大将,好像怕自己一眨巴眼的功夫,大将就会突然消失了似的、、、、、、

  自从那晚被抓后,事实上,大将也就是在姚玲和二姑的手里吃了点苦头。

  因为大将在被弄到乡里派出所之后,他不光没遭啥皮肉之苦,当天晚上也就被父亲悄悄接回家去了。更没遭啥牢狱之灾。

  事情的如此结局,其实说来也没啥好奇怪的。因为自古至今,无论在朝在野,人们都明白这样两句话的道理:朝里有人好做官;得罪了锅台没有热饭吃——这两句话的主旨就一个,讲得就是一个“关系”!

  而“关系”这两个字,也是我们这个古老民族千百年来,在为人处世、尤其是在官场上,那都是颇为重视和讲究的一个问题。

  有关大将的这件事情,直白地讲,要是有关部门想杀鸡给猴子看——抓典型的话,这事完全可以严办。但要有意徇私枉法,暗箱操作,那也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事在人为”嘛。

  况且,有些时候,“情大于法”的现象也是“正常”的!

  就大将的家庭背景而言,他那烈属身份的父亲,怎么说也得算是此地一方的背景响当当的人物,活动能力自然会是颇有一些的。而他的那位父亲大人,尽管教子无方,可也不愿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给自己的脸上贴膏药——自然也不希望他进监牢,让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有损自己的脸面。

  于是,在他父亲的一番努力之下,事情也就有了裤裆里放屁一样的结局、、、、、、

  且说:

  自从一看到迎面而来的是丁贵宝,说实话,大将的心里顿时便不由得暗叹冤家路窄、、、、、、

  但事已至此,苦于没有上天遁地之能,躲无可躲,无奈之下,心虚而尴尬的大将,只得跳下车来,硬着头皮迎上丁贵宝而来。

  眼见两人渐渐接近,那气冲斗牛的丁贵宝,一把推开手里的自行车,几步便逼近到大将眼前,直瞪着大将的那眼睛里仿佛要喷出火来、、、、、

  大将怯意地:

  “、、、、、、二弟、、、、、”

  “谁是你二弟?老子是你头一辈子祖宗!”

  话一冲出口来,丁贵宝不由分说,那早已攥紧的拳头来了一个“通天炮”,一下便把大将打翻在地、、、、、、
sp;而“关系”这两个字,也是我们这个古老民族千百年来,在为人处世、尤其是在官场上,那都是颇为重视和讲究的一个问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